(記者呂昭德/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北興派出所接獲報案,稱1名男子持刀挾持1名女子,警方獲報後隨即到場處理,經查係夫妻感情不睦因素而起爭執,現場雖無持刀挾持情形,但該女有受傷並提告,全案由警方偵辦中。
家住基隆之張OO(58年次)與70年次劉姓女子結婚4年,育有1女,張男以粗工為業,收入不穩定,夫妻平時相處感情不睦,妻子攜其女兒返娘家居住,妻子對張男電話簡訊均置之不理,引起男方不悅,在20日專程由台中搭車至民雄車站,下車隨機竊取1輛腳踏車代步,騎至嘉義市只為見其妻一面,當面談清楚婚姻及女兒歸屬,因妻子每日上午均會經過文化路華興橋,張男竟整夜未眠在該橋頭等候,在本日9時10分許見其妻由岳父騎機車行經該處時上前攔阻,發生拉扯至被害人劉女身體腳趾破皮、左手臂紅腫等傷害,警方依法帶案調查,依傷害、妨害自由、竊盜罪等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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