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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邑萬台宮林府將軍鎮守嘉義114週年慶頌辭書法比賽
決賽入選名單
編號 |
姓 名 |
名 次 |
區 域 |
編號 |
姓 名 |
名 次 |
區 域 |
01 |
陳 哲 志 |
嘉義市 |
39 |
吳 脩 賢 |
佳作 |
台南市 |
|
02 |
蕭 心 瑜 |
佳作 |
嘉義市 |
40 |
吳 岱 融 |
佳作 |
台南市 |
03 |
周 春 影 |
嘉義市 |
41 |
黃 顯 鈔 |
台南市 |
||
04 |
張 玉 雅 |
佳作 |
嘉義市 |
42 |
劉 淑 萍 |
台南市 |
|
05 |
呂 俊 毅 |
優選 |
六 腳 |
43 |
鄭 秀 珠 |
佳作 |
台南市 |
06 |
蕭 吉 川 |
優選 |
朴 子 |
44 |
羅 文 成 |
高雄市 |
|
07 |
李 璟 玫 |
佳作 |
布 袋 |
45 |
林 振 豐 |
高雄市 |
|
08 |
陳 家 弘 |
朴 子 |
46 |
黃 乾 殷 |
高雄市 |
||
09 |
陳 芳 石 |
民 雄 |
47 |
李 枝 興 |
優選 |
高雄縣 |
|
10 |
陳 宣 伃 |
竹 崎 |
48 |
林 良 璘 |
高雄縣 |
||
11 |
吳 昀 達 |
太 保 |
49 |
馮 千 庭 |
高雄縣 |
||
12 |
吳 昀 華 |
太 保 |
50 |
陳 建 仁 |
佳作 |
屏東縣 |
|
13 |
郭 家 瑋 |
佳作 |
大 林 |
51 |
吳 美 蓮 |
屏東市 |
|
14 |
許 世 玲 |
阿里山 |
52 |
簡 意 安 |
彰化市 |
||
15 |
張 雅 雯 |
布 袋 |
53 |
陳 長 傳 |
彰化市 |
||
16 |
張 素 升 |
中 埔 |
54 |
李 佳 蓮 |
佳作 |
彰化縣 |
|
17 |
李 招 欽 |
中 埔 |
55 |
鄭 仕 杰 |
第二名 |
彰化縣 |
|
18 |
陳 盈 羽 |
優選 |
朴 子 |
56 |
蔡 佾 純 |
彰化縣 |
|
19 |
陳 盈 璇 |
優選 |
朴 子 |
57 |
周 品 嘉 |
彰化縣 |
|
20 |
吳 如 庭 |
朴 子 |
58 |
黃 江 發 |
彰化縣 |
||
21 |
吳 如 茵 |
朴 子 |
59 |
張 獻 樟 |
台中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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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吳 如 峰 |
朴 子 |
60 |
黃 永 松 |
佳作 |
台中縣 |
|
23 |
蔡 琪 伶 |
東 石 |
61 |
石 竹 君 |
台中縣 |
||
24 |
吳 聖 貞 |
東 石 |
62 |
蘇 義 傑 |
佳作 |
台中縣 |
|
25 |
蔡 孟 賢 |
東 石 |
63 |
黃 國 雄 |
佳作 |
台北市 |
|
26 |
傅 鐀 瑮 |
東 石 |
64 |
李 孟 翰 |
佳作 |
台北市 |
|
27 |
黃 婷 鈺 |
東 石 |
65 |
施 增 廉 |
台北縣 |
||
28 |
顏 惠 敏 |
東 石 |
66 |
鍾 麒 先 |
第一名 |
台北縣 |
|
29 |
蔡 孟 慈 |
東 石 |
67 |
黑 祐 弘 |
台北縣 |
||
30 |
顏 辰 叡 |
佳作 |
東 石 |
68 |
汪 彥 璋 |
佳作 |
台北縣 |
31 |
吳 俊 升 |
佳作 |
竹 崎 |
69 |
葉 修 宏 |
苗栗市 |
|
32 |
曾 傳 修 |
雲 林 |
70 |
邱 英 嬌 |
佳作 |
苗栗縣 |
|
33 |
王 英 峻 |
雲 林 |
71 |
蕭 俊 良 |
優選 |
苗栗縣 |
|
34 |
黃 文 彬 |
佳作 |
台南縣 |
72 |
柯 榮 忠 |
南投市 |
|
35 |
李 承 儒 |
佳作 |
台南縣 |
73 |
賴 逸 穎 |
竹 崎 |
|
36 |
邱 添 福 |
台南縣 |
74 |
林 貞 信 |
第三名 |
台南市 |
|
37 |
謝 水 吉 |
優選 |
台南市 |
75 |
郭 耀 東 |
佳作 |
嘉義市 |
38 |
孫 炳 河 |
台南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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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旨:為緬懷林崑岡烈士精神並發揚國粹,淨化社會,共同營造和諧安康的家園。
二、指導單位:嘉義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嘉邑萬台宮。
四、承辦單位:嘉義市玩索文化協會。
五、協辦單位:嘉義市政文堂筆墨莊、舊庒裱畫工作室、嘉義市觀護志工協進會、嘉義縣水上國中 。
六、參加對象:凡對書法有興趣者均可報名
七、作品形式:宣紙對開─長約140公分,寬約35公分(決賽規格與初賽相同)。
八、比賽方式:
1.初賽:採徵件評選方式,每人以一組一件為限。
(1) 書寫內容:以聖賢格言嘉句或傳統詩詞為範圍,自由選句,字體以傳統書法書寫,須加落款,不用裱褙,作品背後右下角須浮貼報名表(報名表如附件)。
(2)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九十八年十一月一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3) 收件地點:(請逕送或郵寄至下列地址,郵寄信封請註明「嘉邑萬台宮書法比賽作品」)
嘉義市玩索文化協會收 電話:05-2769571、0933-699101、0929-497792
地址:嘉義市林森東路470巷66號
嘉義市政文堂筆墨莊收 電話:05-2241892、2291733
嘉義市體育路37─2號
嘉義縣水上國中 電話:05-2682024轉10
沈燕誠校長收
2.決賽:書法採現場書寫比賽方式。
( 1 )在初賽作品中,擇優錄取100人至120人參加現場決賽,並由主辦單位將錄取人員名單於十一月十日前公佈在
玩索文化協會網站http://wanso.idv.tw/
政文堂筆墨莊網站http://www.jwt.url.tw/
( 2 )決賽時間: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星期日)。
8:30 - 9:00報到、集合、抽書法內容
9:00 - 9:10說明比賽辦法及場地分配
9:15 - 10:35比賽開始
10:35 - 11:00評分
11:00 - 11:30名師現場揮毫
( 3 )決賽地點:嘉邑萬台宮(嘉義市台斗街97-21號)。
( 4 )書法書寫用具自備,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現場發給(書法紙張規格如初賽)。
( 5 )書寫內容:字體不拘、書寫內容當場抽出,比賽後立即評審。
九、評審辦法:1、由嘉義市玩索文化協會聘請專家擔任評審。
2、當場公佈評審結果。
十一、獎勵辦法:1、冠軍一名:獎金3000元,獎狀一紙。
2、亞軍一名:獎金2000元,獎狀一紙。
3、季軍一名:獎金1000元,獎狀一紙。
4、優選及佳作各數名:特頒獎品及獎狀。
5、頒獎日期:98年12月7日晚上6:30(與萬台宮慶典活動一併舉行)。
十二、優勝作品於本宮定期展出,凡參加比賽作品均不予退件,作品權利歸主辦單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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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邑萬台宮書法比賽報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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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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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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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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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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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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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字體請以正楷書寫,切勿潦草,報名表不足請自行影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