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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鎮九十九年度鎮長盃學生書法比賽辦法
一、主旨:為發揚中華文化,推廣全國書法藝術及港區藝文水平,提昇生活品質,啟發心靈改革,以修養心性,並推舉書法人才。
二、指導單位:台中縣政府、台中縣文化局
三、主辦單位:清水鎮公所、清水鎮民代表會。
三、承辦單位:清水鎮立圖書館。
四、參賽對象:就讀台中港區內 (清水、沙鹿、梧棲)之國小、國中、高中、高職學生。
五、比賽組別:分為國小低年級組(一、二年級)、三年級組、四年級組、五年級組、六年級組各一組、國中組、高中職組等七組。
六、初賽收件
(一)日期:即日起至5月10日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二)地點:清水鎮立圖書館(地址:清水鎮鎮政路50號)電話:26271597
(三)字體不拘,內容自選、自撰、詩詞、名句、格言、佳句皆可。
(四)作品規格:手工宣紙四開(約35x70公分),一、二、三年級14個字、其餘各組28個字,由右至左直書,各組並需落款。
(五)參加者請填寫「報名表」貼於作品背面左下方。(不足時請自行影印)
(六)初賽每組錄取25名,另行通知參加決賽。
七、決賽日期:5月30日(星期日)。
第一場:低年級、三、四、五年級組,9:00~10:00。報到時間:8點30分。
第二場:六年級組、國中組、高中職組,10:30~11:30。報到時間:9點00分。
八、決賽地點:清水鎮立圖書館
九、決賽題目當場公布,比賽用紙本所提供,筆墨自備。
九、評審方式:
(一)聘請書法名家擔任評審。
(二)各組成績將公告於清水鎮公所及鎮立圖書館網站。
十、獎勵:
(一)第一名:各組一人,頒發獎盃乙座、獎狀乙紙、獎品乙份。
(二)第二名:各組二人,頒發獎盃乙座、獎狀乙紙、獎品乙份。
(三)第三名:各組三人,頒發獎盃乙座、獎狀乙紙、獎品乙份。
(四)優選獎:各組各四人,頒發獎狀乙紙、獎品乙份。
(五)佳作獎:各組各四人,頒發獎狀乙紙、獎品乙份。
(六)指導獎:各組第一名之指導老師,頒發獎牌乙面、獎狀乙紙、獎品乙份。
十一、頒獎日期:另行通知。(請得獎者親自出席領獎)
十二、展覽日期:各組優勝作品擇期展出。
十三、附則:
(一)初賽作品每人限交一件,否則以棄權論。
(二)凡初賽及決賽作品均不退件,歸本所所有。
(三)報名表請至公所或圖書館網站下載。
(四)未盡事宜,由本所隨時公佈之。
清水鎮九十九年度【鎮長盃】學生書法比賽報名表(貼於作品背面左下方)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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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年 月 日 |
就 讀 學 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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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 讀 年 級 |
年級 |
指 導 老 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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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訊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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