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文堂淵源

胎毛筆介紹

臍帶印章介紹

文昌筆

藝文訊息

文房用品淵由

書藝常識漫談

政文堂位置圖

書畫毛筆

政文堂部落格

雲嘉生活圈

客戶作品欣賞

          政文堂首頁       留言板         與我們聯繫

九十九年度第三十屆全國書法比賽實施辦法

壹【宗      旨】發揚中華文化,推展書法教育,促進學習書法風氣,提升書法創作水準。  
貳【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台北市政府文化局

參【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書法教育學會 財團法人郭錫瑠先生文教基金會                 

肆【協辦單位】臺北市立福星國民小學 蕙風堂筆墨有限公司                      

伍【參加對象】

一、親子組︰(參加親子組者得同時送件參加個人組,以親子組優先錄取為原則)以直系親屬二代或三代,各一人送件參加。

 二、個人組︰(創意組除外,個人組得擇一組送件參加)

      (一)學生組︰

           1、初小組︰(國小四年級以下)。

2、高小組︰(國小五、六年級)。

3、國中組︰(含公、私立國民中學)。

4、高中組︰(含高職及五專前三年)。

5、大專組︰(含大學、二專、三專及五專後二年)。

      (二)社會組︰年滿二十歲以上之社會人士。

      (三)長青組︰年滿六十五歲以上者。

      (四)創意組︰ 大專組以上參加。 

陸【書寫內容】

有關發揚中華文化、促進多元文化發展、增進族群融合之佳句、先賢格言,詩詞為範圍。

創意組之內容、體裁不限,但需與一般書法之表現形式、風貌有顯著不同。

柒【作品形式】

一、長青、社會組︰四尺宣紙全開(約長一四○公分,寬七十公分)。

二、大專、高中組︰四尺宣紙對開(約長一四○公分,寬三十五公分)。

三、國中、國小組︰四尺宣紙四開(約長七十公分,寬三十五公分)。

四、創意組︰以平面作品為主,勿裝裱,尺幅形式不拘,但畫心不超過長一四○公分、寬七十公分。

五、親子組以同年組之個人作品規格送件。

六、一律直式書寫,字體、大小不拘,作品須親自落款、鈐印。學生落款包括校名、年級(以新學年度為準)、姓名。

七、不須裱褙,作品概不退件,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

捌【收件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九月一日起至九月三十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玖【收件地點、收件人】(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四號2樓 收件人:楊旭堂秘書長 電話:(02) 2356-0822 

拾【報名送件方法】

一、報名費:個人組每人三百元、親子組每組四百元。

二、至郵局劃撥報名費至本會帳戶:戶名「中華民國書法教育學會」,帳號「19899005」。並將收據以迴紋針別在作品右上角。

三、將參賽作品以掛號郵寄收件地點。為方便作業,請盡量多人(或團體)一起劃撥、寄件。

四、務必請在信封收件欄註明參加組別,(如:長青組、社會組、大專組、高中組、國中組、高小組、初小組、親子組、創意組)未註明者恕不受理。

五、凡參賽作品均不退件,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並有出版或展覽之權利,不得異議。

六、參賽者致贈比賽專輯乙冊。 

拾壹【評審】

   一、初評

(一)於九十九年十月十五日以前,聘請書法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

(二)評審委員會依送件水準評選出入選獎、佳作獎,以及個人組、各組三十名至六十名,家庭二代組、家庭三代組各六至十組,參加複評。

(三)得入選獎、佳作獎者,致贈獎狀,以資獎勵。

二、複評

(一)初評入闈作品,於九十九年十月底以前聘請書法家、學者組成評審團進行複評。

(二)複評選出長青、大專、高中組各15名,社會組25名,國中、高小、初小組各30名再分為特優及優等,其餘入闈複評者列為甲等獎。

(三)獲特優、優等獎者,主辦單位將另函邀請參加頒獎典禮活動(頒獎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拾貳【獎勵】

一、特優獎︰凡獲特優獎者頒發獎狀乙幀以及獎品一份。

                 (一)社會組錄取十名。

                 (二)長青組、大專組、高中組每組錄取五名。

       (三)國中組、高小組、初小組,每組錄取十名。

       (四)親子組錄取三組。

   二、優等獎︰凡獲優等獎者頒發獎狀乙幀以及獎品一份。

       (一)社會組錄取十五名。

       (二)長青組、大專組、高中組,每組錄取十名。

        (三)國中組、高小組、初小組,每組錄取二十名。

        (四)親子組錄取三組。

    三、甲等獎︰凡入闈總決選未獲以上獎項者,列為甲等獎,頒發獎狀乙幀。

    四、創意作品獎︰視水準擇優錄取,不受上列給獎原則限制。

五、指導老師獎:凡指導學生參賽並統一報名送件,主辦單位依數量遴選若干名,頒贈獎狀、獎金以示激勵,但須親自於頒獎典禮中領取,否則視同放棄。

六、獎金及獎品需親自於頒獎典禮中領取,否則視同放棄。

※附註

一、九十九年(第三十屆)全國書法比賽活動流程:

1、收件:九十九年九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

 2、初評:九十九年十月十五日以前

3、複評:九十九年十月底以前

4、公布得獎名單:九十九年十一月中旬以前。

5、頒獎活動:九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星期日)(暫定)

6、寄發獎狀:九十九年十二月中旬以前。

7、專輯出版:九十九年十二月底以前。

二、【本會網址】 http://163.20.160.14/~edu  歡迎上網查詢有關比賽訊息。 

三、送件表填寫說明︰

1、填寫送件表一式三聯,請以正楷填寫,勿用鉛筆,地址尤須正確。

2、編號欄請勿填寫(由主辦單位統一編號),電話請以阿拉伯數字填寫。

3、請將送件表一式三聯「釘」於作品背面右下角(即作品落款處之背面,請勿黏貼。)

4、請按送件表格式自行影印填寫,但勿縮小或放大,亦可上本會網站下載。

 5、團體報名者請另外統一造冊寄送。


 

九十九年度(第三十屆)全國書法比賽送件表

第一聯:此聯請「釘」於作品背後右下角(落款處背面)

              編號:              

組別

 

電話

 

地址

 

姓名

 

﹍﹍﹍﹍﹍﹍﹍﹍﹍﹍﹍﹍﹍﹍﹍﹍﹍﹍﹍﹍﹍﹍﹍﹍﹍﹍﹍﹍﹍﹍﹍

第二聯:此聯由承辦單位造冊用          編號:              

組別

 

電話

 

地址

 □□□—□□

姓名

 

﹍﹍﹍﹍﹍﹍﹍﹍﹍﹍﹍﹍﹍﹍﹍﹍﹍﹍﹍﹍﹍﹍﹍﹍﹍﹍﹍﹍﹍﹍﹍

第三聯:此聯由承辦單位寄送通知用(郵遞區號必填)

組別

 

電話

 

地址

 □□□—□□

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