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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第二屆書聖杯書法比賽實施辦法
一、宗旨:
1.宏揚我國固有文化,發揚國粹。
2.提倡藝文活動,充實書法生活美學內涵。
3.培養縣民從事優質內涵,具有文化藝術的正當休閒活動。
二、主辦單位: 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 桃園縣大業國小
四、協辦單位: 桃園縣書法教育學會
五、比賽分組:(1)國小中年級組 (2)國小高年級組 (3)國中組 (4)高中職組(5)大專社會組
六、比賽方式:字體不拘,書寫內容(1-14字)於比賽時發給參加人員。各組書寫形式分別為:
(1)國小中年級組及、(2)國小高年級組、(3)國中組書寫小品(35*70公分)直書、橫書皆可。
(4)高中職組書寫斗方(67.5*70公分)、(5)大專社會組書寫對聯(135*35公分*2)。
七、參加對象:&桃園縣內各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學校(含五專前三年學生)。
&縣內大學院校生(或設籍本縣旅外就讀之大學生)、設籍本縣或在本縣工作之社會人士。
八、比賽及報到時間:◎比賽:民國100年3月20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10時30分。
◎報到:8:30分至希望樓報到處依「報名組別及序號」辦理報到。
九、比賽地點:#桃園市大業國小「希望樓」(籃球場旁) (桃園市大業路一段135號)。
#停車位有限,請盡量共乘或使用大眾交通工具。參賽選手車輛,請由本校民光東路 側門進出。
十、報名手續:※自即日起至100年3月11日下午3時止,請盡量以就讀學校或才藝教室為單位(亦可個別報名)。參賽人員確認名單於100年3月11日下午3:30公布於報名網站,請報名參賽選手,務必上網確認是否完成報名,若報名有問題請於100年3月11日12時前與承辦單位聯絡確認。
※縣內大學院校生(或設籍本縣旅外就讀之大學生)、設籍本縣或在本縣工作之社會人士,依相關組別自由報名參加。
※一律網路報名。網址:http://www.dayes.tyc.edu.tw/calligraphy/index.php或由桃園市大業國小點選報名網頁。(恕不接受郵寄、傳真及親送等紙本報名方式)
※比賽場地及座位依報名「序號」排定。
※注意:逾時不受理報名,也不接受現場報名。報名疑問請電:03-3337771-210或 102
十一、評 審:*由承辦單位聘請公正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
*評分項度:「線條直量變化佔30%」;「結構及行氣安排佔30%」;「章法佔40%」。
十二、獎 勵:
(1)每組錄取第一名一位、第二名二位、第三名三位、第四名四位、第五名五位、佳作若干名。
以上各組成績如未達水準得從缺;得獎名單於當天13:30於公告在比賽頒獎現場門口。
(2)獎勵如下: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佳作(5名) |
社會組 |
獎品、 |
獎品、 獎狀一紙 |
獎品、 |
獎品、 |
獎品、 |
獎狀一紙 |
高中職組 |
獎品、 |
獎品、 |
獎品、 |
獎品、 |
獎品、 |
獎狀一紙 |
國中、國小 |
獎品、 |
獎品、 |
獎品、 |
獎品、 |
獎品、 |
獎狀一紙 |
十三、頒獎時間:※民國100年3月20日(星期日)14:00時,於本校希望樓4樓風雨操場,舉行頒獎典禮。
※請得獎人員請於頒獎當天13:30前至現場辦理報到,並當場上台領取獎品暨獎狀。
※若頒獎當天不克領獎者,亦可請人代領,或於3月25日前上班時間內,逕至大業國小總務處領取。(請攜帶證明文件及印章)
※100年3月25日學校下班前仍未能領取者,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十四、頒獎地點:大業國小希望樓風雨操場
十五、以上如有未盡事宜,大會得視實際情況酌情處理。
附 則:
(一)參加人員請於指定時間內報到並準時到達比賽地點,比賽開始後,逾時十分鐘以上視為棄權論。
(二)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供應,每人限領二份。各組均須落款、用印(國中小學生可不用印,但須落款)。
(三)得獎作品歸主辦單位所有,並有攝影及出版等權利。
(四)榮獲各組前3名之作品,主辦單位擇期於大業國小展出;亦歡迎各校逕向「桃園縣大業國民小學」或「桃園縣書法教育學會」黃崑林理事長(0917525309)提出申請展出,以利「書法教育」之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