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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陽文教基金會第四屆南陽盃書法比賽實施辦法
一、主 旨:本會為提升偏遠地區文化教育,推動社區生活品質,特舉辦書法比賽,藉以宏揚中華文化,促進學習
書法風氣,培育藝文人才。
二、指導單位:台南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南化區公所、南陽文教基金會
四、協辦單位:南陽聖堂修道院
五、 參加資格:對書法有興趣者,均可依其年齡組別參加。
六、 比賽分組:〈一〉國小中低年級組〈一年級∼三年級〉〈二〉國小中高年級組〈四年級∼六年級〉
〈三〉國中組 〈四〉高中職組
〈五〉社會組〈含大學以上學生〉 〈六〉長青組〈40年次以前〉
七、 收件日期:
〈一〉初賽作品收件日期:自100年10月3日起至100年10月17日止〈作品一人一件為限,郵寄送件者以郵戳為憑〉
〈二〉收件地址:台南市南化區北平里北平九號之五 (南陽聖堂修道院)
收 件 人:傅東光先生收 電話06-5774109。 承辦人:葉水樹0919636185
八、 錄取名額:
〈一〉初賽:由評審委員選出,每組各錄取二十五名。
〈二〉決賽:作品經初賽入選後,由主辦單位專函通知決賽者。
〈三〉入選名單並於100年10月26日公佈網站:
南 化 區 公 所 http://web2.tainan.gov.tw/nanhua/hyperlink
南化區圖書館 http://library.tnc.gov.tw/nh/
南陽文教基金會 http://www.ny.org.tw
九、 決賽時間:
〈一〉時間:100年11月27日(星期日)上午十時至十一時整。(請提前報到)
〈二〉地點:台南市南化區北平里北平九號之五 (南陽聖堂修道院)《台三線381.5公里處》
十、 自備用具:決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其餘書寫工具請自備。
十一、比賽規則:
1.字 體:不拘。
2.初賽題目:有關發揚中華文化、倫理道德、敦品勵學、心靈改革等有關 之銘言、佳句為主。
3.決賽題目:於決賽現場公佈
4.用紙規格:國小組1/4開宣紙,字數28字。國中組以上對開宣紙,字數20至56字。
〈決賽用紙規格與初賽相同,每件作品皆須落款〉
5. 參加初賽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
6.凡參加比賽作品,均不予退件,入選作品及著作權歸南陽文教基金會所有,得獎名單將刊印在
〈南陽雙月刊〉及南陽文教基金會、南化區公所及南化圖書館網站上。
十二、評 審:聘請專家若干名擔任評審。
十三、頒 獎:得獎名單於比賽當日中午一點公佈並頒獎。
十四、獎勵方式:每組各錄取第一、二、三名及優選五名。
〈一〉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
1、第一名頒發台南市政府獎狀乙張、獎金叁仟元。
2、第二名頒發台南市政府獎狀乙張、獎金貳仟元。
3、第三名頒發台南市政府獎狀乙張、獎金壹仟元。
4、優選頒發台南市政府獎狀乙張、獎金伍佰元。
5、入選者皆頒發台南市政府獎狀乙張。
〈二〉社會組、長青組:
1、第一名頒發台南市政府獎狀乙張、獎金伍仟元。
2、第二名頒發台南市政府獎狀乙張、獎金叁仟元。
3、第三名頒發台南市政府獎狀乙張、獎金貳仟元。
4、優選頒發台南市政府獎狀乙張、獎金壹仟元。
5、入選者皆頒發台南市政府獎狀乙張。
十五、注意事項: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於比賽會場公佈之。
十六、備 註:當天中午備有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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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屆南陽盃書法比賽報名表 〈請浮貼作品背面右上角〉
參加組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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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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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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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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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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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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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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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老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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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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