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嘉生活圈 |
第四屆台積電青年書法暨篆刻大賞
宗 旨 提升青年學子對書法、篆刻藝術的認識及興趣,並鼓勵社會大眾重視經典文化,傳承漢文字藝術的精粹與美好。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台積電文教基金會、中國時報人間副刊
參賽項目及獎額 共分楷隸、行草、篆刻三組,
每組取:首獎一名,每名獎金新台幣十萬元,獎座一座
二獎一名,每名獎金新台幣五萬元,獎座一座
三獎一名,每名獎金新台幣二萬元,獎座一座
優選五名,每名獎金新台幣六千元,獎座一座
入選十名,每名頒授獎狀一紙
參賽資格
1. 楷隸組、行草組:凡中華民國公私立高中、高職及五專前三年級之在學學生均可參加。
2. 篆刻組:凡中華民國公私立高中、高職及五專以上之在學學生,以及40歲以下之社會青年均可參加。
3. 於決賽現場報到,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核對報名資料無誤始得入場參賽,如資料不符,將取消參賽資格。
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日期:自2011.10.15(六)至2011.12.15(四)截止。
報名方式:方式一. 線上填寫報名表。
方式二. 於官網下載報名表後,可傳真、E-mail或郵寄至工作小組。
傳 真:(02)2327-8060 E-mail:service@tsmc-calligraphy.org
郵 寄:10651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二段208號8樓之3 台積電青年書法暨篆刻大賞 工作小組 收
競賽方式
楷隸組、行草組-
1. 參賽者須攜帶學生證件,核對報名資料後始得入場參賽。
2.
書寫題目於現場公佈。請自備書寫及落款用品,紙材由主辦單位提供,每人至多使用3張,限交1張作品參賽。
紙幅為60×90公分,可選擇橫幅或直幅布局,限直式書寫,不加標點符號,須落款。
3. 比賽時嚴禁翻閱字帖,以及其他書寫、落款相關樣張。
篆刻組-
1. 參賽者須攜帶身份證件,核對報名資料後始得入場參賽。
2. 篆刻題目於現場公佈。
3. 一律使用主辦單位提供之石材(八分印一方)及印箋紙,每人至多使用3張,限交1張作品參賽。
4. 請自備篆刻用品,可翻閱篆刻字典,需檯燈者請自備。
其他注意事項
1. 未依規定報名、未攜帶證件、未於現場進行報到手續者,將無法入場比賽。
2. 參賽者限選擇北、中、南其中一區進行比賽,限高中、高職及五專前三年級之在學學生可跨組參賽。
3.
決賽場地分別設於北、中、南三地,食、宿及交通費用請參賽者自理。比賽時間與地點,將於2011年12月
中旬公佈於中國時報人間副刊,以及第四屆活動官網、Facebook粉絲頁。
4. 得獎名單、頒獎典禮時間,將在2012年3月份公佈於中國時報人間副刊及活動官網、Facebook粉絲頁。
5.
本屆活動成果展,時間為2012.03.30(五)至2012.04.11(三)中午12時,地點為國立中正紀念堂三樓
藝廊。
6.
如得獎者有身份不實之情事,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座外,取消之名額不予遞補,亦須承擔法律
責任。
7.
所有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為主辦單位所有,部分作品將於中國時報人間副刊、中時電子報、台積電文教基
金會官網、活動官網、Facebook粉絲頁等處發表。主辦單位得自行或授權將作品集結出版、開發活動紀念
商品及其他運用,發表、出版、其他運用時不另致酬。
8. 所有得獎獎金,主辦單位將依稅法規定代扣所得稅。
9. 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於活動官網修正、公佈。
客服資訊
活動專線:(02)2327-8060
客服郵箱:service@tsmc-calligraphy.org
-------------------------------------------------------------------------------------------------------------------------------------------------
第四屆 台積電青年書法暨篆刻大賞
報名表
※ 參賽資格
楷隸組、行草組:凡中華民國公私立高中、高職及五專前三年級之在學學生均可參加。
篆刻組:凡中華民國公私立高中、高職及五專以上之在學學生,以及40歲以下之社會青年均可參加。
※ 本報名表可影印使用。
※ 比賽時間與地點,請留意中國時報人間副刊、活動官網以及Facebook粉絲頁,訊息公佈。
參賽組別 (高中、高職及五專前三年級之 在學學生可跨組) |
□ 楷隸組 □ 行草組 □ 篆刻組 |
||
參賽地點 (限選一區參賽) |
□ 台北市 □ 台中市 □ 高雄市 |
||
姓名 |
|
出生日期 |
民國 年 月 日 |
性別 |
□ 男 □ 女 |
身分證字號 |
|
參賽資格 |
□ 學生 就讀學校: 就讀科系: 年級: |
||
□ 40歲以下,社會人士 職業: |
|||
通訊地址 |
□□□-□□ |
||
聯絡電話 |
(市話) (手機) |
||
E - mail |
|
||
篆刻組電源需求 |
□會帶檯燈
□不帶檯燈 |
||
q 請繼續下一頁,證件影本黏貼 |
※ 學生,請附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 社會人士,請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正面影本黏貼處)
(反面影本黏貼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