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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象山書院學會舉辦第十屆孔聖獎苗栗縣書法比賽報名簡章
一、 主旨:為紀念至聖先師孔子2563 週年聖誕,發揚尊師重道精神暨弘揚書法藝術,振興中華文化,特舉辦孔聖獎苗栗縣書法比賽。
二、 辦理單位:苗栗縣象山書院學會。
三、 參加資格:凡設藉於苗栗縣或在本縣就業、就學者,皆可報名參加。(※歷屆第一名者請讓賢,進階者除外。)
四、 比賽分組:
〈一〉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三、四年級
〈二〉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
〈三〉國中組
〈四〉高中組
〈五〉社會組
〈六〉長青組
五、比賽程序:
(一). 初賽:
1.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2 年9 月6 日(星期五)止(作品請親自或郵寄送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收件地址:苗栗縣頭屋鄉象山村孔聖路39 號。洽詢電話:(037)252408、251711 張小姐 0912370901 廖先生
3. 評審時間: 九月十日上午八時三十分至十一時;由評審委員選出各組優良作品參加決賽,至指定現場當面書寫(玉衡宮孔子廟)。
(二)決賽:
1.中華民國一Ο二年九月廿二日(星期日)午八時三十分至十時。
2.評審時間:決賽當日上午十時至十一時。
3.公佈名次時間:決賽當日上午十一時三十分
4.頒獎:決賽當日上午十一時三十分至十三時三十分在比賽場所講評與頒獎。
六、參賽須知:
1.參賽者限參加一組,並填寫「孔聖獎書法比賽報名表」,附貼於作品背面之左上角,分初賽、決賽二階段評審。
2.參加初賽作品,一人以一件為限,內容自選(以不違背善良風俗者),字體、大小不拘,直式書寫。社會、長青組另定。
(1)國中、國小組:四尺宣紙四開<長約70 公分,寬約35 公分>。
(2)高中:四尺宣紙對開<長約140 公分,寬約35 公分>。
(3)社會及長青組:四尺宣紙對開<長約140 公分寬約35 公分>。
(4)學生落款需註明學校名稱、年級及姓名,60 歲以上為長青組。
3.參加初賽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若經評審委員認定不實,即刻取消參賽資格。
4.作品經初賽入選後,由主辦單位專函通知入選者或電話聯絡學校,在玉衡宮參加現場決賽,參加者請自備書寫工具,比賽用紙主辦單位提供。
5.凡參加比賽作品,均不予退件,得獎人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有刊印、展覽之權。
八、評審及獎勵:
1.由承辦單位遴選著名書法家若干人擔任評審委員。入選決賽者於102 年9 月14 日前專函(或電話)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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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組錄取之優秀作品名次如下,主辦單位予以下列獎勵:
(1).每組第一名一位、第二名二位、第三名三位,各頒獎盃、獎狀。
(2).每組優選八名各頒獎狀乙張。凡參加決賽者皆發給佳作獎狀及紀念品乙份。
九、展覽日期地點:102 年9 月22 日起於玉衡宮展出。
十一、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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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用正楷書寫) 本聯附貼於作品背面左上方
第十屆【孔聖獎】苗栗縣書法比賽報名表 |
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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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組別 |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高中組□社會組□長青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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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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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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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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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字號 |
不用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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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讀學校或 服務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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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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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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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公】 【宅】 【行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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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用正楷書寫) 本聯附貼於作品背面左上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