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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猴媽祖文教基金會2013年阿猴媽祖盃第三屆全國書法比賽辦法
一、主 旨:本會為弘揚中華文化,提倡固有倫理道德,提升書法研習風氣,人文藝術素養及書香社會,特舉辦本項比賽。
三、主辦單位:財團法人阿猴媽祖文教基金會
四、承辦單位:屏東市慈鳳宮
五、參加資格:凡對書法藝術有興趣者,均可依其組別報名參賽。
六、比賽組別:1、初小組(小一∼小三) 2、高小組(小四∼小六) 3、國中組
4、高中組 5、大專組(含五專四年級以上) 6、社會組
七、比賽方式:分初賽及決賽二階段。
八、初賽辦法:採徵件方式,每人以一組一件為限。
1、書寫內容:以聖賢格言嘉句及先賢詩詞為範圍,自由選句。
2、紙張規格:
國小、國中組以四開宣紙(35×70公分)直式書寫。
高中組以上以對開宣紙(35×135公分)直式書寫。
作品字體不拘,須加落款,不用裱褙,背後右下角須浮貼送件表。
3、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02年11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4、收件地址:屏東市中山路39號 08-7322967 慈鳳宮書法比賽專案組收(請註明書法比賽作品)
5、錄取名額:每組擇優錄取15名進入決賽。(錄取者除在12月10日慈鳳宮網站公告外,另專函通知決賽。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九、決賽辦法:採現場書寫比賽方式。
1、決賽日期:102年12月22日(星期日)上午9:15~上午10:30(上午8:30報到)
2、決賽地點:屏東市中山路39號-慈鳳宮行政大樓。08-7322967
3、決賽題目:主辦單位當場發給。
4、決賽紙張:由主辦單位提供,其餘書寫工具參賽者自備。
十、評審:聘請國內書法專家若干名擔任之。參賽者對評審內容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十一、獎勵方式:每組各錄取第一、二、三名及優選3名,發給獎金及獎牌未入選優選以上者均視為佳作。凡評定參加決賽者,不論得獎與
否,每人報到時均發給車馬補助費。
高屏縣市:每人補助 300元
嘉南縣市:每人補助 600元
中部縣市:每人補助 1,000元
北部縣市:每人補助 1,600元(苗栗以北)
花東縣市:每人補助 1,600元
獎項如下:
組 別 |
第一名 (1人) |
第二名 (1人) |
第三名 (1人) |
優選 (3人) |
佳作 |
初小組 |
3,000元 |
2,000元 |
1,000元 |
500元 |
獎 牌 |
高小組 |
3,000元 |
2,000元 |
1,000元 |
500元 |
獎 牌. |
國中組 |
4,000元 |
3,000元 |
2,000元 |
1,000元 |
獎 牌. |
高中組 |
5,000元 |
3,000元 |
2,000元 |
1,000元 |
獎 牌. |
大專組 |
7,000元 |
5,000元 |
3,000元 |
2,000元 |
獎 牌 |
社會組 |
10,000元 |
7,000元 |
5,000元 |
3,000元 |
獎 牌. |
十二、頒獎:得獎名單於決賽當日上午11:30宣佈名次並頒獎。(得獎者不
克參加頒獎典禮,請於決賽後兩星期內至屏東市慈鳳宮領取獎
金、獎牌,本會不另外郵寄。逾期未領者,視同放棄,不得異議)
十三、注意事項:
1、去年每組第一名者請勿參賽。
2、初賽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如有代筆冒名者,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即取消參賽資格。
3、得獎作品著作權均歸屬財團法人阿猴媽祖文教基金會。本會有刋印、展覽等作為社教使用之權利,不另致酬。
4、本比賽辦法及報名表、比賽結果均公佈於屏東慈鳳宮網頁,
請自行下載、查閱。(http://www.323PT.ORG.TW/)
十四、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更正並於網路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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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屆『阿猴媽祖盃』全國書法比賽送件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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