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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太保祥和盃103年寫生比賽辦法
一、依據:本會103年度董事會會議通過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二、目的:1、為提倡青少年美術教育,並獎勵美術創作,提昇文化藝術風氣為目的。
2、增進學童繪畫知能,促進五育均衡發展。
三、指導單位:嘉義縣政府
承辦單位:太保祥和文化藝術基金會
協辦單位:太保市各國中小學、太保福濟宮、政文堂筆墨莊
嘉義縣救國團太保市團委會、嘉義縣青溪新文藝學會
四、組別與參加對象:以就讀或居住嘉義縣市內公私立五專、高、國中、小學學生為限
1.高中組:含公私立高中、高職及五專前三年學生。
2.國中組:1.美術班:公私立國民中學美術班暨相關科系學生。
2.普通班:公私立國民中學學生。
3.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學生。
4.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三、四年級學生。
五、比賽內容:寫生比賽分二組
1.風景寫生(採現場比賽):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普通班組
2.靜物寫生(採徵畫方式):國中美術班組、高中組
(以上每人限參加一項)
六、現場比賽時間:103年4月13日(星期日早上9:00~11:00)
七、現場比賽地點:太保福濟宮
八、評分標準:構圖40%、色彩30%、創意30%。
九、錄取名額:1.依報名人數多寡,每組每項各錄取特優獎一名、優等獎三至五名、甲等獎五至十名、佳作獎、入選獎若干名,各頒給獎狀以資鼓勵;未達標準者從缺。
2.特優獎、優等獎、甲等獎等並頒發嘉義縣政府獎狀及禮券(特優1000元、優等500元、甲等300元。)
十、評審人員:聘請美術專家3人評審之。
十一、現場比賽報名:請於4月10日前送本會(報名表如附件)以利作業。
十二、徵畫送件手續:請於4月13日前將作品送交太保祥和文化藝術基金會(嘉義縣太保市太保里148-1號TEL:05-3715501)
或政文堂筆墨莊(嘉義市體育路37-2號 TEL:(O5)2241892)。(背面右下角,請貼報名表)
十三、附 則:
(一)5月1日成績公佈於本會及政文堂筆墨莊網站,並寄送就讀學校代為頒發,或自行前來本會領獎。
(二)比賽用紙請用4開水彩紙。
(三)所有比賽作品一律不予退還參賽者,作品版權歸辦理單位所有,並有刊印、展覽之權利。
(四)請於信封註明參加『寫生比賽及組別』
十四、本辦法簽請董事長核定後實施,修正亦同。
太保祥和文化藝術基金會103年靜物寫生比賽報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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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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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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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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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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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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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老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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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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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靜物寫生比賽請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
太保祥和文化藝術基金會103年風景寫生比賽報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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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電話 |
校名/年級 |
組別 |
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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