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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警察局110年青春專案系列活動-書法比賽辦法
一、目的:為擴大辦理110年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預防犯罪宣導」,並培養青少年從事正當休閒活動,鼓勵書法研習風氣,啟發人才提升生活品質,特舉辦本項比賽。
二、活動主題:以有關防制少年接觸新興毒品與被害、防制少年被吸收加入幫派、防制少年參與詐欺集團及網路賭博、避免兒少遭色情行業利用等四大主軸之預防犯罪宣導。
三、主辦單位:嘉義市政府警察局
協辦單位:嘉義市政文堂筆墨莊
四、參賽資格:以就讀學校或戶籍地於嘉義地區之學生為限。
五、比賽分組:
(一)國小中低年級組(一至四年級)
(二)國小高年級組(五、六年級)
(三)國中組
(四)高中組
六、比賽徵件日期:即日起至110年8月1日止(郵戳為憑)
七、比賽方式:採徵件評選方式。
1.書寫內容:一人以乙件作品為限,字體不拘,題目內容請以有關反毒、反幫派、反詐欺、反網路賭博、反性剝削等宣導資料、標語。
2.書寫規格:國小組以四開宣紙書寫;國中組以上(含國中組)以對開宣紙書寫。
3.作品需落款署名。
4.送件方式:以下擇一
A郵寄寄件:60041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5號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收。
B現場送件:嘉義市東區體育路37-2號
政文堂筆墨莊。(聯絡電話:05-2241892)
5.送件注意事項:
A、作品背後右下角須浮貼報名表。
B、重覆送件、未貼報名表或資料填寫不全者恕不予受理。
C、參賽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若經評審委員認定不實,即取消參賽資格。
八、評審:比賽評審由主辦單位遴聘書法家或書法老師擔任評選委員,為求比賽之公平,本賽事評審,作品一律掩名評審。
九、獎勵辦法:
(一)各組擇優取前三名:
第1名:禮券5000元、獎狀乙紙。
第2名:禮券3000元、獎狀乙紙。
第3名:禮券2000元、獎狀乙紙。
(二)各組分別遴選佳作獎5名,各頒發禮券500元及獎狀乙紙。
十、頒獎日期:另行通知。
十一、其他事項:
(一)如得獎者有身份不實之情事,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狀外,取消之名額不予遞補,亦須承擔法律責任。
(二)所有參賽及得獎作品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自行或授權將作品集結出版,以及其他用途之運用,不另致酬。
十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修訂之。
報名表
(請以正楷書寫,報名表請浮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請詳填各項資料,未依規定填寫或資料不清楚者不予評審。)
備註:【履行個資法第8條告知義務聲明】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以下簡稱本局)舉辦「110年青春專案系列活動-書法比賽」,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第8條之規定,告知台端下列事項,請於填寫報名表時詳閱:
1.本局取得台端的聯繫通訊及個人資料,目的在辦理本次及日後推廣「110年青春專案系列活動-書法比賽」等作業,使用台端的個人資料(如報名表所列)受到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範,利用方式為上網公告、媒體公布得獎名單,包括學校名稱、得獎成果及聯絡方式等,利用期間為永久、利用之地區為臺灣地區。
2.台端於填具本報名表後,仍得主張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之各項權利。
3.台端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聯繫資料,惟台端若拒絕提供以下資料,本局將無法受理本次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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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組別 |
□國小中低年級組 □國小高年級組
□國中組
□高中職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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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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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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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讀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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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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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通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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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理人簽章 |
(未滿20歲者請法定代理人簽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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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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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絡電話 |
(宅)
(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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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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