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興安派出所歷經近二年的追查,終於將竊嫌查捕到案。 |
(記者郭政隆/嘉義市報導)嘉義市興安派出所於二年前曾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其停於住家附近的車內財物遭竊,雖然損失不大,但請警方能多加巡邏偵辦;案經派出所調閱各路口監視器,雖已鎖定可疑人物卻無法發現直接有力之線索,案情一時陷入膠著,眼看時間流逝,案件卻毫無進展;但幸賴興安所員警不因案件輕微就放棄,並秉持案件無大小的差別,將所有犯罪模式資料重整紀錄,歷經將近二年的追查,終於順利於前日將以腳踏車代步而行蹤不定的鄭嫌查捕到案,並擴大偵辦其另涉及之20件的竊盜案件。
警方指出,該名鄭姓嫌犯,居住於彰化,自幼父母離異,由高齡80的阿公帶大,因曾就讀嘉義某技術學院,肆業後平日無所事事並流蕩於台中、彰化、嘉義等地的網咖,由於無收入,同時又喜愛浸泡於網咖,沒錢吃飯時,就沿途以撬開車門的方式行竊,遇有粗心大意的民眾,常能得手,甚至作案後還會幫車主鎖上門鎖。
鄭姓嫌犯民國98年4月間流浪到嘉義,因身無分文就犯下這起撬開車門的竊盜案件,隨後又陸續於台中彰化等地因犯下他案被查獲入獄,孰知出獄後賊性不改,於今年初又繞回來到嘉義,長期寄宿於網咖中,並常趁夜深人靜時騎著腳踏車外出做案,每次作案後還將車輛擦拭乾淨。
嘉義市興安派出所為此而彈性編排勤務埋伏,員警亦犧牲休假排定轄區巡守防竊,果然於日前,被停止休假的巡邏員警發現其行蹤,遂趨前予以攔截,鄭嫌起初一再否認,甚至對警方所提出二年多前的作案相片中人也認不出是自己,但在警方出示多項蒐集之證據後,鄭嫌只得伏首認罪,並供出另外涉及20餘件之竊案。
嘉義市警方表示,防制汽車竊盜最好的方法就是,將車
「停」在安全地點、下車時「看」有無可疑份子、在「鎖」上您的愛車前、「帶」走您的貴重物品,這樣才能避免車輛及物品的被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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