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分局副分局甘炎民說明偵破六合彩簽賭過程。 |
(記者郭政隆/嘉義市報導)嘉義市警局第二分局日前接獲線報表示,有人在嘉義市東區大雅路商圈經營六合彩賭博之不法情事,經偵查隊派員暗中調查,發現於大雅路商圈上某棟大樓內有人經營六合彩簽賭,於是偵查隊26日晚間會同消防隊破門而入,當場查獲以林姓為首之簽賭站及成員等5人,並查扣電話傳真機12台、計算機11台、六合彩簽單10捆、帳單106張及筆記型電腦1台等大批證物,全案依法偵辦。
警方調查指出,林嫌係自100年5月初起在其所租用之嘉義市東區大雅路二段經營六合彩賭博,供熟識的不特定人士簽賭,由於該地點隱藏於大雅路商圈之大樓內,出入管制甚嚴,而林嫌平日並未居住於此,係逢每週二、四、五、六香港六合彩及台灣大樂透開獎日始於上址經營六合彩賭博,因此連附近住家亦不知情,本案簽注每期下注約新臺幣390萬元,總額約5千多萬元,由於金額龐大,林嫌因此僱用邱姓、林姓、劉姓及陳姓等4人擔任會計、記帳及接收簽注等工作,分工相當細密,頗具專業經營。
警方表示,本案林嫌係採與熟識賭客接收傳真簽注方式,依香港六合彩及台灣大樂透開獎(星期二、四、五、六)號碼供賭客任意選擇組合簽注,簽中二個號碼每佰元可得新臺幣5700元(俗稱二星)、簽中三個號碼每佰元可得新臺幣5萬7000元(俗稱三星),簽中四個號碼每佰元可得新臺幣70萬元(俗稱四星),賭客如未簽中開彩號碼,則簽注金歸林嫌所有之方式對賭,以賺取暴利。全案調查後將林姓負責人及邱姓會計5人依涉嫌賭博罪移送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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