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蔚龍/嘉義市報導)嘉義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偵查隊日前接獲線報,本市經營地下錢莊分子猖獗囂張,光天化日之下向被害人索討債務,挑戰公權力,經深入了解
地下錢莊分子,經常以
嘉義市東區吳鳳北路「陽明醫院」 為據點,向被害人收取款項之不法情事。
二分局偵查隊隊長黃舜祥派員暗中調查,發現於吳鳳北路之「陽明醫院」,平時就診人數眾多,隱蔽性佳不易為警方發覺,遂暗中指派專人埋伏守候,發現有2名中年男、女,經常在醫院附近與人接洽,瞬間後即匆忙離去行跡可疑,警方遂派員埋伏,於11時20分見該二名男、女與一名女子接觸,同仁見狀即上前表明身份實施盤查,當場在該女子所騎乘之機車置物箱內查獲被害人本票3張、身分證及健保卡影本等證物,全案依法帶回偵辦。
經警方調查,王嫌平日以大姐頭自稱,自97年起即經營地下錢莊,以供熟識之友人借貸方式經營,利息以每10天為1期計算,月息高達60分之重利,王嫌並利用弱智之張嫌,專向被害人收取款項及索討債務等工作,頗具專業經營。本案陳姓被害人女子,日前向王嫌前後借貸新台幣4萬元,利息以每10天為1期,月息為60分,並簽立本票3張,交付身分證及健保卡影本做為質押,全案調查後將王姓、張姓等二嫌犯依涉嫌重利罪移送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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