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博文/嘉義市報導)一位民眾急忙跑進新南派出所報案,說他的車停於嘉義市彌陀路旁遭不明車輛由後方撞擊,造成後保險桿輕微毀損,被撞的車主原本不想報案,可是車輛送往保養廠拆下保險桿後,發現內裝毀損嚴重,要花不少錢修護,只好趕緊到派出所報案請求協助找出逃逸車輛。
警方到達車禍現場,發現地上有撞擊過留下的玻璃碎片及某汽車廠牌的標誌,研判應該為肇事逃逸車輛的廠牌,經調沿線路口監視過濾,詢問每一輛經過的同型廠牌車主,找到一輛送修的車輛,經連絡車主到派出所說明,坦承在案發地點有撞到別人的車輛沒有報警就離開現場,被撞車主對於警方積極的處理態度表示讚揚,能在微小的跡證下迅速找到逃逸的車輛,讓他省下一筆維修費。
第二分局分局長張順調表示,警察工作不以善小而不為,以民眾的角度來關心幫忙民眾,正是警察工作「身在公門好修行」的最好作為,增加警民互信,本著關心弱勢及同理心發掘貧困孤苦及需要幫助的人,並給予主動關懷,相信有助安定社會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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