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政隆/嘉義市報導〕俗話說: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犯罪人總以為躲避警方追緝便能免去刑責,但卻終有落網面對制裁的一天;日前嘉義市興安派出所員警戴嘉淩及嚴建昭於執行勤務時,見男子交通違規闖紅燈,而在將其攔下並查證身分後,竟意外發現該男子早在民國97年間即因竊盜案而遭到通緝,員警於是順利將其逮捕,並移送歸案。
興安所所長許峻燿表示,該所員警戴嘉淩及嚴建昭於執行勤務時,在路口取締交通違規,因一男子因闖紅燈遭員警攔下,警方上前盤查其身分,男子辯稱身上均未攜帶任何身分證件,車主也非其本人,警方依其所回答之身分證號查詢,雖其所回答之年籍資料均無誤,但細心的員警發現身分證影像照片與男子長相有異,便深入追問,男子一開始矢口否認,並表示照片中正是其本人,但因其無法解釋為何長相出入過大,這才坦承所報資料並非其本人。
經員警查證後,意外發現該50年次的廖姓男子早在97年間因竊盜案件通緝,平常躲匿家中隱密處鮮少外出,以此避人耳目,才得以躲避警方查緝,但這四年間的努力,卻因這一次的闖紅燈交通違規遭警方攔查,戳破他多年來的謊報的身分遭警方移送,這也是讓他始料所未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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