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政隆/嘉義市報導〕嘉義市長竹派出所副所長江志明與嘉義市第二分局警備隊,於日前一同在嘉義市忠義橋上執行臨檢勤務時,江志明發現一部自小客車於進入臨檢區域時,速度過於緩慢,前輪左右搖擺不定,直覺有異,立即要求執勤員警提高警覺,同時安排另一組巡邏員警待命攔截,果不期然,該自小客車在進入臨檢區域前緊急迴轉欲逃,但遭員警所攔截,該副所長江志明則當場在自小客車上查獲一把改造瓦斯長槍及一百多顆鋼珠彈與瓦斯氣瓶。
副所長江志明表示,現場將72年次、雲林人的張姓嫌犯所擁有的長槍送往警察局鑑識科測試,鑑識人員試射該槍發現,鋼珠可將鋁板貫穿,足見對人體具有殺傷力,而在偵訊過程中,張姓嫌犯表示,原本要攜帶長槍去野外獵鴿,不但鴿子未獵到半隻,反而在回家的路上遇到真正的「警鴿」臨檢,本案乃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嘉義市警方表示,國家為保障人民生命、財產才會制定槍砲彈藥管制條例來維護社會安全,也呼籲民眾不要隨意改造市售的玩具槍,以免觸法,如有得知悍匪或毒梟擁槍自重魚肉鄉民一事,請勇於向警察機關檢舉查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