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政隆/嘉義縣報導〕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於23日發出通稿表示,有關嘉義縣政府要求分收阿里山森林遊樂區門票收入一事,說明阿里山門票收入及支出,係以作業基金運作,依照規定全數收入金額都用在遊樂區的經營巷管理上,甚至包括補助遊樂區三村居民清運垃圾、衛生醫療、地方建設與學生獎助學金都包括在內。由於阿里山森林遊樂區是國際知名遊樂區,投入建設及管理經費相當高額,每年編列之基金預算均為不足,所以園區大部分建設經費及部分人事支出,都還要仰賴公務預算挹注。
嘉義林區管理處處長廖一光表示,參考遊樂區近五年門票收入平均每年約為1億4仟萬元,而平均年支出高達2億8仟萬元,另外98年莫拉克風災造成森林鐵路嚴重毀損,所需復建金額高達7億8仟萬餘元;基於基金運作自付盈虧之特性,阿里山森林遊樂區不足之預算,仍須仰賴基金整體調控及公務預算投入,才能繼續維持。
廖一光指出,由於阿里山國家森林遊樂區是全國唯一園區內有社區民眾居住的森林遊樂區,區內有許多機關、學校、飯店、廟宇及一千多位縣民設籍,基於維持國家遊樂區品質及回饋鄉民,嘉義林區管理處每年補助地方清運垃圾、衛生醫療、地方建設與學生獎助學金即達390萬,同時為使阿里山消防急救業務效能提升,
99年更補助嘉義縣阿里山消防隊800萬元興建辦公室之水土保持工程,另外也提供園區內學童免費就學專車、學童加菜金等等。
嘉義林區管理處說,阿里山國家森林遊樂區是國際知名旅遊景點,也是外籍人士來台旅遊首選之一,加以政府民國97年開放陸客來台,絕大多數大陸遊客均會前往阿里山森林遊樂區旅遊,以去年為例,統計包括陸客的境外人士,共有843983人前往阿里山,加上阿里山遊樂區位處高山,大部分遊客會在嘉義地區住宿一晚,隔日再行上山,據業界導遊表示,遊客在台期間每日平均消費3000元計,估計在嘉義食宿及購物消費即高達25億3194萬9千元,不僅創造商機,增加就業機會,同時也有效增加地方稅收。
林管處指出,阿里山森林火車通車至今已有百年,而遊樂區內千餘位鄉民居住在阿里山也年代久遠,相關警政、消防、衛生、醫療原本就是納入地方常規預算編列以服務當地鄉民的例行業務,為此林管處感謝嘉義縣政府適時提供遊客之服務,但有關嘉義縣政府要求分收阿里山門票收入,因涉及中央及地方財政制度問題,林務局已函請上級權責機關請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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