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政隆/嘉義市報導〕一名曾經擔任詐騙集團車手並遭判刑二年四個月的陳姓嫌犯,為求好逸惡勞之生活,又再度淪為詐騙集團車手,2日深夜在嘉義市保安一路上「保安郵局」提領詐騙贓款時,遭埋伏於現場的嘉義市刑事警察大隊偵四隊查獲,警方並從陳嫌身上起獲「台新」、「陽信」、「上海銀行」及「中華郵政」等金融卡4張、現金15萬5千3百元整,全案偵訊後依詐欺罪嫌移送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偵四隊隊長賴豐哲表示,根據調查,陳嫌曾經擔任詐騙集團車手,並遭判刑二年四個月,甫於去年服刑完畢,惟仍貪圖暴利而再度淪為詐騙集團車手,陳嫌自稱於101年5月中旬起開始擔任提款車手,只要提款十萬元便有2千元佣金,短短幾天匯款給詐騙集團已有二十餘萬,獲利至少四、五千元。
賴豐哲指出,陳嫌並稱擔任車手平常皆以電話與大陸地區詐騙集團連繫,由詐騙集團電話指示提款,使用之提款卡係集團所提供;陳嫌設籍高雄市路竹區,選擇至嘉義市區擔任車手提款係為避人耳目,提款地點則以夜間偏遠地區郵局,人煙稀少較無人發現或隱密性較高之超商內提款。
陳嫌為求好逸惡勞之生活,隨身攜帶「榮華富貴」鑰匙圈,更為了發大財,於年初前往嘉義市文財殿借了600元發財金,祈求今年得以賺大錢,惟歹路不可行,財神爺對於為非做歹之人,還是即時給予懲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