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政隆/嘉義縣報導〕嘉義縣警察局水上分局太保分駐所在21日下午攔捕緝獲涉嫌偷竊太保市麻太路旁路燈地下電纜線的郭姓及王姓兩名竊嫌,並起獲證物長
321公尺、重達232公斤、價值80,250元電的纜線及犯案工具一批,當警方查詢竊嫌及作案車輛資料時,意外發現該部自小客車亦是去年另夥電纜線偷竊集團作案用的租賃車輛,而兩方共同下場都是繩之以法。
據警方調查,郭姓及王姓等二嫌住臺南市,為供買毒品及平時揮霍用,才趁泰利颱風惡劣天氣至太保市偷竊電纜線,當太保所所長劉大賺等員警於午夜巡邏時發現該路段路燈不亮,路燈基座電線鐵蓋又被撬開,疑似有竊盜行竊,劉大賺遂返所駕駛私車於附近埋伏,並由警員駕駛巡邏車在周邊待命;而於凌晨近二點發現二名竊賊駕駛自小客車收取剪斷之電纜線得手後,劉大賺駕車尾隨跟監,並立即通知線上巡邏人員協助攔停,順利於太保市台37縣南下10.5公里處,攔下並制伏兩名竊嫌,並在所駕自小客車內起獲六捆電纜線及犯罪工具。
太保所所長劉大賺表示,當警方查詢竊嫌及車輛資料時,發現該部自小客車,廠牌、車款、顏色及車號相當眼熟,後來才發覺這部車曾於100年8月2日亦為另一夥吳姓竊嫌等三人租用作交通工具至高鐵特區竊取地下電纜線,被警方查獲後由租賃公司領回,現郭姓二嫌竟然租到同部車輛作為犯案交通工具,結果被警方現場查獲,實在太巧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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