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政隆/嘉義市報導〕鄰近若閒置土地,有些民眾就會把自家佔空間的東西往這邊擺放,但小心因此吃上竊佔罪官司,日前嘉義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受理國有財產局提告國有土地被竊佔案,警方調查後發現,嘉義市一家宮廟確實於國有土地上置放兩座金爐,最後依法將該宮廟的陳姓主委以竊佔罪嫌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嘉義市刑大偵三隊隊長蔡政達表示,本案緣於國有財產局於本市有多筆閒置土地,最近清查發現有部份被無故佔用,遂行文通知佔用人依限歸還,一般民眾接獲通知後均會依限期內恢復原狀或拆物還地,惟本案之宮廟主委因近來生意繁忙而一時疏忽,所以未依時限內拆除地上物而吃上竊佔官司,本案雖屬「微罪」,但為「公訴罪」,所以警方也只能依法移送台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嘉義市警方特別也藉此案例呼籲民眾,臨時使用他人土地時,不論是國有或私人土地,一定要經過合法承租,否則因此吃上官司實在是划不來,特別有許多道路、綠地或水溝邊綠地,經常被開墾種菜、設停車棚等,其實這些都是違法行為,只要有人提告,警方一定會依法受理、偵辦,希望民眾不要因為疏失而觸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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