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任禮清/嘉義縣報導〕嘉義縣地區遭受六月豪雨及泰利風災,縣政府認為造成水稻嚴重損害,先前向中央申報現金農損補助,卻被以損害程度未達20%標準駁回,嘉義縣政府積極重新勘查後,於今日正式提出申覆,懇請農糧署同意水稻獻金專案補助案,一視同仁減輕稻農損失。
縣府農業處指出,依照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的第14條,辦理專案補助者,並無災損程度20%的規定。尤其這次六月豪雨及泰利颱風來襲,確實對嘉義縣水稻及稻農造成嚴重傷害,水稻受損面積廣達1853.3公頃,未被列入現金救助對象,農民無法接受。
嘉義縣政府強調說,縣府及各鄉鎮公所在六月初豪雨開始,即提報農業災損速報資料,並持續監測觀察,當6月21日全縣水稻災損程度增為27%時,縣府即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14條規定,啟動災損勘查作業,
6月23日及24日由農委會臺南區農業改良場、農糧署南區分署、縣府、公所組成勘災小組勘查,並函送農糧署申請水稻、酪梨、甜柿及蓮霧等4項作物的專案補助。
縣府表示於28日晚接到農糧署來電及傳真告知,指嘉義縣水稻因受損程度未符合20%規定,駁回專案補助。縣府於6月29日緊急會同農糧署、臺南農改場人員重新會勘,7月2日上午11時正式函送公文及相關資料提出申覆,希望政府體恤農民公告嘉義縣為現金專案補助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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