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監視器錄下蘇嫌竊取被害人的手機過程。 |
〔記者郭政隆/嘉義市報導〕嘉義市一名40歲的蘇姓男子,為討好其女友,竟於網咖內,乘被害人在電腦桌前睡覺而竊取其智慧型手機,經被害人報警,並在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查出該蘇姓嫌犯有順手牽羊情事,隨後警方以調閱路口監視器採行「以車追人」方式,將蘇嫌鎖定而通知到案,蘇嫌坦承所有犯行,全案依涉竊盜罪嫌送辦。
嘉義市長榮派出所所長殷嘉宏表示,蘇嫌有感於同窗友人多已成家甚至兒女成群,心想與交往多年的陳姓女友,是否也應利用適當機會對其求婚表白?但有感於自去年服務於南科某家科技公司的業務緊縮,慘遭裁員後已斷炊多時,無法有資力購置定情物,另外又從女友口中知悉其想要換智慧型手機,於是心生歹念,在仁愛路一家網咖內,趁被害人在電腦桌前睡覺,手機放置桌上並無人注意之際,伸手竊取被害人的智慧型手機後從容離開,事後事後被害人驚覺手機遭竊氣的跺腳,立刻報警處理,經調閱監視器畫面後,查出蘇姓嫌犯有順手牽羊情事後掌握特徵,調閱路口監視器採行「以車追人」方式,將其鎖定,嗣經通知到場坦承犯行,全案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
殷嘉宏指出,被害人知道犯嫌竊取手機動機後,心生憐憫有意原諒,但竊盜屬刑法「非告訴乃論」之罪,礙難依被害人合意私了,惟仍請調解委員撰寫和解書提供檢察官從輕發落之基礎;另陳姓女友嗣後獲悉男友竟為博其歡心及告白求婚,而做出法所不容傻事,雖深覺不妥但仍選擇原諒並答應其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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