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政隆/嘉義縣報導〕七年前從越南嫁來台的新住民,因忙於照顧小孩,卻忘記了居留證效期,在逾期居留長達6年後,越南籍配偶辜翠調夫妻及其子女歡喜的一起到移民署嘉義縣服務站,從站主任蔡長流手中領取盼了許久的居留證,讓心中的一塊大石可以落下,終於可以不必再為了沒有身分的非法居留戰戰兢兢過日子。
移民署嘉義縣服務站站主任蔡長流表示,家住民雄的新住民辜女士7年前從越南嫁來台,剛開始拿到1年的居留證,來台隔年長子出生,辜女士夫妻歡喜的迎接家庭新成員,因忙於照顧小孩,卻忘記了居留證效期,等到發現時證件已經逾期,心急詢問警察局(移民署尚未成立前外國人居留證主管機關),得到的回覆卻是必須罰款出境,等重新拿到簽證才可以再入台申請居留證,辜女士夫妻想到要籌出返回越南的龐大旅費,而且小孩子還那麼小,當時不知如何處理,只好選擇繼續逾期居留,沒有身分的在台住下來。
蔡長流指出,今年4月下旬民雄鄉托兒所辦理中低收入家庭幼童認定,電話向移民署嘉義縣服務站查詢有關辜女士的居留證件,嘉義縣服務站從電腦系統查出辜女士已經逾期很久,遂結合該站本年度辦理的行動服務列車,主動到辜女士家裡關懷訪視,發現夫婦2人除了有2名年幼子女需要照顧,上有一年邁父親,經濟收入不穩定,加上辜女士無有效居留證,申請中低收入補助都無法獲得核准,不僅居留證,連護照都已經過期,如果強制出境並依規定管制再入境,將對這個家庭嚴重衝擊,處境非一般逾期居留狀況可比,所以決定以特殊個案提供協助。
移民署嘉義縣服務站表示,類似辜女士這樣有特殊困難的新住民,移民署會評估狀況,站在保全家庭了立場替民眾設想,該站會盡力以專案建請內政部核准這類逾期居留的配偶可以免出境重新獲得在台居留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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