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政隆/嘉義市報導〕他人所擁有之物品,不管貴賤,都不應該有非份貪圖之心,若任意的取用或者是占為己有,很容易吃上官司;日前嘉義市北門派出所警員吳皇昌及陳文昌於清晨擔服巡邏勤務時,發現一男子獨自一人在中山路與吳鳳北路之工地路旁鏟裝沙子,員警覺得可疑便立即趨前盤查,發現該沙堆係屬一旁建築工地所有,經聯繫該地主前來表示,並不認識該男子也未允許取用該沙堆,全案依竊盜罪移送偵辦。
北門所所長向安城表示,該名45年次的蔡姓嫌犯並無任何竊盜前科,當天早上他獨自一人在工地,以圓鍬不斷將沙子填裝入布袋中,巡邏員警路過時,發現該時段並非該工地動工時段,應該不致有工人在現場工作,因此趨前盤查,果真發現蔡嫌非該工地之工人,也不認識地主,因此立即將其逮捕。
向安城指出,警方於偵訊過程中,蔡嫌向警方表示,其係居住在工地附近的居民,平時早晨會騎乘機車前往郊區的農地耕作,因自身農地附近的產業道路崩壞,行經該工地時看到沙堆,便臨時起意以布袋填裝準備帶往農地填補,因貪一時便利沒想到遭查獲觸法網,對於自己的行為深表後悔且得不償失。
嘉義市警方表示:民眾對於自身的財務應該善加保管外,對於他人所擁有之物品,不應該有貪小便宜的心態,任意的取用或者是占為己有,且不要以身試法,若遭查獲移送偵辦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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