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政隆/嘉義市報導〕日前嘉義市興安派出所員警於執行巡邏肅竊勤務,當行經吳鳳南路巷弄中某空地時,眼尖的員警發現在一輛自小客貨車旁佈滿零星鐵屑,於是上前查看該車輛,赫然發現車上放滿了水溝蓋,員警見狀直覺不對勁,經判斷現場環境及車輛引擎溫度後,研判竊嫌可能在附近出入,警方便立即在旁埋伏,密切觀察竊嫌之動態,經過數小時漫長的等候,終於順利等到黃嫌出現,順利將黃嫌依竊盜罪嫌逮捕帶返所偵辦。
興安所所長何坤曆表示,根據調查,68年次的黃姓犯嫌有竊盜、傷害前科,他到案後坦承一共犯下12件水溝蓋竊盜案,遭竊地點遍及嘉義縣朴子市、布袋鎮、水上鄉及鹿草鄉等鄉鎮,共竊得水溝蓋55塊,總重量逾2,000公斤,變賣銷贓所得贓款共計新台幣10萬餘元。
黃嫌表示係自己一人獨自前往行竊,但警方質疑水溝蓋重量每塊都重達約30至50公斤,黃嫌怎有辦法一個人完成這艱難的搬運,黃嫌便二話不說隨手抓起水溝蓋,兩手輕而易舉的拎著約100公斤水溝蓋,卻絲毫不費力,讓現場員警瞠目結舌、驚訝不已,並稱該黃嫌力氣之大竟宛如電影中的「綠巨人浩克」。
何坤曆指出,黃嫌於偵詢時供稱,其是為了償還龐大債務及維持家庭生計,才鋌而走險出此下策,萌生竊取水溝蓋變賣的念頭,造成社會大眾的不便深感抱歉,也對自己糊塗行徑懊悔不已;全案偵詢後依竊盜罪嫌移請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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