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政隆/嘉義市報導〕日前民眾在嘉義火車站附近,常會遭穿戴時髦的年輕男子,以糾纏及拉衣服等方式推銷物品,過往行人及周邊店家都深覺困擾與不適,也影響到社會觀感及優質購物環境,因此就有民眾因不其擾而投訴於媒體,嘉義市長榮派出所獲知此訊息後,即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該推銷集團移送嘉義簡易庭裁處。
長榮派出所所長殷嘉宏表示,該所為抑制此風蔓延及維護社會安寧秩序,於是規劃相關取締、勸導作為,並在站前商圈嘉年華戲院前查獲從台中搭台鐵到嘉義之胡姓等三人推銷集團,該集團就是以上開糾纏等手段強賣環保筷、鑰匙圈等物品,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嘉義簡易庭裁處。
殷嘉宏指出,根據調查,以胡姓為首的推銷集團自今年十月間起,擇定例假日從台中搭火車到嘉義市站前商圈向年輕女孩或小朋友兜售環保筷、鑰匙圈等物品,並以來嘉義遊玩無盤纏返家為由來博得買家同情作為推銷策略,若有民眾不買單則祭出拉扯及糾纏等強賣行徑,嚴重影響社會安寧秩序,該所所於掌握情資後,於在嘉義市站前商圈查獲這組強賣推銷集團並依法究辦。
殷嘉宏強調,沿途兜售物品是消費者保護法所謂「訪問買賣」之推銷類型,民眾若與賣家完成上述交易,則有七天的鑑賞期,亦即七日內可無條件與賣家解除買賣契約;但倘若有強制買賣甚或以強暴、脅迫方式違反他人意願之兜售行為,則將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或刑法強制罪之規定,有意從事類此工作者可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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