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政隆/嘉義市報導〕有關商店在招聘新進員工時,應對員工的言行及經歷多多了解,妥善過濾員工資質,如有需要可以請員工在遞送履歷表時並檢附證明書做員工的雙重把關,以避免員工的脫序行為造店內之損失;日前一家便利超商老闆向嘉義市長竹派出所報案,指稱店內的營運週轉現金二萬元不翼而飛,在警方追查後發現,店內一名剛到任的新進李姓員工涉有重嫌。
長竹派出所所長何忠明表示,該所接獲超商報案後,立即深入暸解相關案情,並大膽研判只有便利商店員工才可以得知店內營運週轉金放置何處,同時懷疑是內賊所為,此時報案的便利商店老闆對派出所分析後才恍然大悟,並即時調閱店內監視器畫面及出示員工履歷表等資料供警方交叉比對,終查出一名在便利商店上班不到二天就離職的李姓員工涉有重嫌,全案經通知李姓員工到案說明。
何忠明所長指出,經警方偵詢李姓員工後,李員並向警方表示,自己因一時貪念才會犯下如此竊行,並自動交出自己所偷竊的現金二萬元給警方,全案詢問後將李嫌依竊盜罪移送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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