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政隆/嘉義市報導〕嘉義市南門派出所巡佐彭心佑與警員鄭志偉、蘇良羽日前持搜索票搜索位於嘉義市興安街某處之六合彩簽賭站,警方破門進入搜索,最後在客廳的辦公桌抽屜內發現兩張六合彩簽單,兩張簽單上之簽賭金額共3,120元,一開始葉嫌矢口否認,堅稱這兩張簽單是自己寫好玩的,但兩張簽單上的字跡不同,簽名也不相同,最後葉嫌終於坦承他有經營六合彩提供不特定人士簽賭,在證據確鑿之下,警方將葉嫌帶回派出所依法偵辦,全案依賭博罪嫌移送。
南門所所長陳敏藝指出,據葉嫌表示是於102年6月4日才剛開始經營六合彩提供不特定人士簽賭,賭法是以星期2、4、6之香港六合彩號碼為對獎號碼,每次下注金額由5至100元不等,賭客以簽單與老闆對賭,有俗稱二星、三星及四星等對獎方式,若是對中號碼賭客就可得到相對倍數之獎金,二星賠率57倍,三星賠率570倍,四星賠率5700倍,若是未賭中,賭金就歸葉嫌所有,葉嫌說他是因為中風生病在家,沒有工作,所以才想經營六合彩賺生活費,在被帶回派出所的途中,葉嫌因中風,雙腳無法行走,甚至要警方雙人攙扶才能走路。
陳敏藝所長表示,經營或簽注地下六合彩之行為係觸犯刑法之賭博罪,希望民眾能多加注意,切勿知法犯法,且賭博為萬惡淵藪,投機心態易讓人沉迷,終致散盡錢財而不自拔,對此警方仍會繼續加強掃蕩各項賭博情事,也呼籲民眾切勿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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