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政隆/嘉義縣報導〕由於台18線阿里山公路沿線多處災損,阿里山工務段正積極施工整治邊坡工程,為協助維持台18線之交通順暢,竹崎分局台18線沿線各派出所每日均編排巡邏交整勤務;26日十字派出所警員葉翔瑋執行上午交整巡邏勤務時,在台18線77K施工路段協助工程單位管制來往之車輛,發現一工人行跡可疑準備落跑,但年輕之葉員身手矯健,上前追捕立即手到擒來,經盤查發現竟是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發布之違背安全駕駛黃姓通緝犯。
在警方逮捕黃嫌後,黃嫌亦坦承其正通緝中,警方陪同黃嫌回其在阿里山公路78公里路旁工寮拿取隨身衣物,以利入監服刑,卻意外在工寮內發現一把土製霰彈獵槍,黃嫌驚恐之餘供稱該槍係謝姓同鄉室友所有,冰箱內還有一個保育類動物山羌頭顱,十字派出所所長陳振雄得知狀況後,立即請求鄰近達邦、里佳與太和等警所警力支援,隨即再至附近工地逮捕謝嫌。
謝嫌向警方供稱,其所有之自製獵槍係工作時拾獲的,山羌頭顱則是在山上發現腐爛之山羌屍體,便把其頭顱帶回工寮做紀念,警方認為均係謝嫌缷責之詞,偵訊後仍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條例及野生動物保育法移請辦嘉義檢署偵辦,另黃嫌亦解送地義地檢署代執行其違背安全駕駛通緝應執行之刑。
嘉義縣警察局竹崎分局表示,黃姓及謝姓嫌犯皆為花蓮縣人,均受雇前來阿里山台18線做山坡地整治工程,黃嫌因沒錢繳納罰金遭通緝而藏匿山區,謝嫌則利用長居山中之機會持獵槍打獵,竹崎分局長潘錫輝則針對此案強調,警方不分時段及天候均會加強勤務作為,加強查緝違法,希望不法之徒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以保護寶貴之野生動物資源及維護社會治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