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政隆/嘉義市報導〕下班時段,正是人潮、車龍湧現之時,嘉義市一名年近八旬老翁,日前在這時間站立於嘉義地方法院的停車場出入口,當發現有警車經過時,即向警方猛招手,經員警停車了解,才知道其因時間急迫要趕至地方法院開庭,暫將所有重機車隨意停放嘉義地方法院出入口處旁,待開庭結束卻發現重機車遭竊而不知所措。
嘉義市公園派出所所長洪茂發表示,該所於現場執行巡邏勤務員警林嘉模及呂銘軒經過了解後,依老翁所描述「現場停放位置」詳加勘察,再依據地方法院地理環境判斷,初步研判竊嫌所行經路線,再調閱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周邊的路口監視器,逐一清查過濾老翁的失竊車輛特徵,惟經調閱結果,卻未發現老翁失竊機車蹤跡。
老翁因相當心疼已經騎乘十多年的機車,員警也心有不捨,決定再次清查行經停放路線,才確定報案老翁因記憶差進入法庭開庭一時緊張忘記進出方向,經再動員所內人力分頭巡視嘉義地方法院與檢察署周邊所有路段及處所,終於在法院另一邊的林森東路上尋獲其所稱遭竊之車輛。
員警會同報案陳姓老翁到場指認確定心愛車輛並未失竊,老翁這才不好意思的表示,他家住嘉義縣水上鄉,因酒駕案件第一次來到臺灣嘉義地方法院開庭,在步出法院大門口時,卻由於年紀大,無法分辨東西南北方向,再加上機車停車位置記憶糢糊,自己又遍尋不著,一時心急才向警方報案車輛遭竊。
洪茂發所長指出,警方曾多次處理過與陳姓老翁相同情況的案件,因停車未詳記停車位置,致找不到車輛,誤以為車輛失竊;也曾處理過粗心的民眾誤將別人的車當成自己的車騎回家,其實這些情況都是可以避免的,民眾只要將車輛停好時,多加一副大鎖,並詳記停車處附近的地標,這樣就能降低車輛遭竊可能性,也不會找不到自己車輛所停放的位置,該所員警本於同理心受理民眾報案,並因細心勘察、切實調查,且耐心聆聽報案人陳述,才化解了老翁的失車危機,順利協助尋回愛車,老翁對於員警熱心服務的精神,當下表示相當的肯定與讚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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