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昭德/嘉義市報導〕日前有民眾通報興安派出所,稱超市遭人竊取物品,經巡邏員警立即趕赴現場,發現嫌犯已經逃逸,而且店家的監視畫面,僅拍攝到嫌犯偷竊行為,無法清晰拍攝犯嫌的容貌。為此,警方根據案發時間,詳細清查店家附近的路口監視器,逐一過濾可疑車輛。所幸皇天不負苦心人,經耗費數時的調閱路口監視器,終於發現犯嫌作案所乘的交通工具,並藉由犯案機車車號循線查獲該嫌。
經由員警埋伏多時,終於在其住家,發現犯嫌的蹤影,警方上前盤查時,狡猾的嫌犯矢口否認犯案,然而在警方拿出多方證據,並且攻破他的心房,犯嫌終於鬆口吐實,坦承該竊盜案確實為其所為。經警方調查發現,鄭嫌於下班時騎乘自家重機,因一時貪念,趁超市店員忙碌之際,徒手竊取USB手機充電器一盒,並走到店內角落,拆開盒子後拿走內容物塞進口袋裡,再將盒子原封不動放回原處,若無其事的大搖大擺走出店外,再騎乘機車返家,殊不知其自以為完美的犯罪行為早已被監控而事跡敗露、無所遁形。
分局分局長吳在堂表示,防制竊盜是警察責無旁貸的職責,警察要苦民所苦,發揮同理心,任何民眾失竊之事要視為重大刑案看待,積極偵辦。更希望藉由民眾自我預防犯罪意識的提升,使治安環境更上一層樓,以有效維護社會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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