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政隆/嘉義市報導〕嘉義市公園派出所所長洪茂發、警員顏志維等人,於25日凌晨零時許在嘉義市東區林森東路與維新路口執行巡邏勤務等候紅燈之際,突見有一名張姓民眾自小客車不顧路口其他車輛危險,逕自闖越紅燈,員警見狀尾隨伺機攔查,該張姓民眾又再闖越路口紅燈,帶班所長洪茂發為免他人受害,上前執行攔檢,然該張姓民眾仍想迴轉車輛脫逃,所幸警車及時阻擋去路,才順利查獲酒後駕車張姓男子。
警方表示,經查本案為警查獲酒後駕駛車輛為62年次、曾有公共危險刑案資料的張姓嫌疑人,到案後坦承與親戚喝了幾瓶罐裝啤酒,而闖紅燈原因,經警詢問後,才查知該張嫌係前往親戚家飲酒後,逕駕車載老婆回家,而因行動電話手機遺忘在親戚家,車行到一半又掉頭返回拿,而請老婆在返家路上的便利商店等候,又因深怕老婆在外久候會生氣,所以匆匆忙忙闖越數個路口紅燈,惟不知此舉危險駕車已造成他人的危險;案經員警當場施以酒精吹氣檢測,測得酒測值達0.42MG/L,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程度,全案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嘉義市警方強調,「酒後逞強行,害人毀家庭」,酒後駕車肇事案件仍不時有發生,為顧及用路人行的安全,警方仍將持續加強交通執法工作;本次員警認真執行勤務查獲酒駕行為,適時防止交通事故意外發生,值得嘉勉;警方也呼籲嘉義市民若有應酬飲宴應養成「酒前不開車」及「酒後指定駕駛」等習慣,且讓我們共創一個「治安放心、交通順心及服務貼心」的嘉義市,也讓嘉義市展現高齡友善城市的健康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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