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政隆/嘉義縣報導〕日前有線報指出,有竹崎當地盜獵集團經常至阿里山區打獵,並將每次獵得的獵物賣給熟識的掮客,這些掮客再利用管道將獵物賣給各地熟識饕客;嘉義縣竹崎警分局得知後即派員明查暗訪後,並於確定盜獵的對象後,在11日持嘉義地方法院所核准的搜索票至這名42歲羅姓民眾家中搜索,並當場在羅嫌家中發現1把空氣長槍、穿山甲1隻、長鬃山羊腳12支、山羌腳8支及山羌軀體1塊,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竹崎警分局偵查隊隊長林乙皓表示,該隊於日前即已接獲檢舉,得知羅嫌常利用夜間進行狩獵,但由於羅嫌所持用之槍枝為空氣槍,狩獵時沒有聲響,導致警方難以聽音辨位,但卻發現羅嫌與一些掮客走得很近,於是便展開跟監,由於羅嫌熟知地形,進出均不從公路,讓跟監警方暗暗叫苦,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警方雖無法得知羅嫌如何進出狩獵,卻能確定羅嫌每次狩獵後一定返家。
竹崎警分局偵查隊在11日確定羅嫌在家後,利用凌晨進入埋伏並在一早展開查緝,警方在羅嫌阿里山鄉樂野住處查獲1把狩獵用的空氣長槍、穿山甲1隻、長鬃山羊腳12支、山羌腳8支及山羌軀體1塊,羅嫌到案後,辯稱空氣長槍、穿山甲、山羊腳等物都是至山上所拾獲,只是順手帶回家冰藏,而當警方問及槍枝及野生動物驅體之違法行為時,羅嫌卻只能支吾其詞、無言可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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