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政隆/嘉義市報導〕嘉義市南門派出所警員洪嘉鴻、詹文興於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民眾報案指稱文昌街與延平街口有位行為舉止怪異,行動鬼鬼祟祟的男子,員警於是立即趕到現場,到現場時兩人查證該劉姓男子身分後,發現劉男前科累累,但並無違法之行為,原本打算讓其離去,就在此時詹警突然發現劉男手中拿著一支雨傘,但當時天氣良好,根本是艷陽高照,且劉男也並未將雨傘拿來遮陽,於是在旁偷偷觀察,沒想到突然在傘柄上發現這把傘竟是一家大賣場的商品樣品,並未拿來販賣,經詢問後,劉男終於坦承這把傘是偷來的。
詹警表示,會注意到那支雨傘,其實是因為雨傘幾乎是全新的,再加上劉男曾向警方表示身無分文,一個身無分文的人又怎會拿錢去買一把用不到的雨傘呢?且當時天氣很好,種種小細節讓詹警開始起疑心,於是他趁同仁在查證身分時,在劉男後方仔細觀察,終於讓他發現傘柄上貼有賣場展示品的字樣,才讓他破獲這起竊盜案,而劉男也被警方依竊盜案移送法辦。
南門派出所所長陳敏藝指出,打擊犯罪維護社會治安是警方責無旁貸之責,不管大案小案,只要是民生竊盜案警方一律深入偵辦,確保民眾財產安全,另也特別呼籲民眾應該注意財物的保管,警方亦將加強防竊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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