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博文/嘉義縣報導〕住民雄鄉福樂村埤角的吳姓民眾於103年9月2日21時至民雄分局北斗派出所報案指稱,其女於17時30分離家不知去向,因其患有智能、語能障礙擔心發生危險,請求警方協尋。
警員吳泓曄依規定受理並通報勤務中心協尋,隨即向所長陳振安報告上情,陳所長在了解案情後,認吳女無交通工具應不至離家太遠,立即帶同警員葉黎青至報案人住宅周邊尋找未獲。
所長於22時20分突然靈機一動,已在轄區搜尋1小時餘均未發現吳女蹤跡,心想到轄區福樂國小校園內搜尋,結果在一片黑暗中突見廁所透出亮光,並傳來潺潺流水聲,二員急忙上前查看,果見1女眼神呆滯、衣衫不整在水龍頭玩水,二員觀察衣著、特徵認應為協尋人口吳○如無誤,但詢問該女均未有回應,一面保護其安全,另以電話通知其父到場,經20餘分的等待,報案人與其子到達福樂國小,父女相見的剎那,原本面對警察詢問呆滯毫無反應的吳女也變得激動起來,讓員警也頗為感動,隨即一行人返所製作撤銷協尋。
據吳父表示其女患有強迫症喜歡玩水,此次報警後見警方積極協尋,並能在其報案後迅速尋回愛女,表示讚許與感謝之意。
所長陳振安、警員葉黎青為民服務熱忱處置得宜,深獲民眾肯定與好評,也樹立警察優良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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