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政隆/嘉義市報導〕一名因案執行出監後的慣竊,日前騎乘一部失竊的機車,行經玉峰街與民國路一帶找尋犯案目標,而在玉峰街上見有部車輛未加裝任何防竊大鎖後,隨即停妥竊得之機車後,再行竊自用小客車供己使用,而竊取車輛駕駛到無油料時,見車上有車主聯絡電話,竟萌生擄車勒贖歹念,以電話恐嚇被害人,並表示若想再看見車子,就依其指示匯款至指定款戶,由於竊嫌要求金額不高,被害人即依約匯款。
但這名竊嫌收款後卻未依約定向被害人告知車輛行蹤,經被害人向警方求助後,嘉義市公園派出所警員陳建均、呂銘軒速至現場實地勘察並立即調閱失竊現場周邊所有監錄系統影像,再從路口監視器查知犯案的賴姓竊嫌,並經佈線追蹤後,終於順利賴姓竊嫌查緝到案。
公園派出所副所長李立民指出,經查住嘉義縣、61年次的本案賴姓竊嫌,於日前因案執行出監後,未有正當工作且平時遊手好閒,近日趁深夜街上無人出入,而先在本市民族路竊取機車做為代步工具,騎乘至無油料時,行經玉峰街將機車棄置,再竊取另一部自用小客車,犯案機車停妥於路邊以為不被警方識破,事後再撥打被害人留置於車內行動電話,表示「若想再看見車子就依指示匯款」。
李立民副所長說,因本案賴姓竊嫌天真以為借用多處商家電話撥打就可擾亂警方辦案方向,惟員警也不是省油的燈,經調閱路口監視器查出確為賴姓竊嫌至商家借用電話撥打畫面,經鎖定特徵及活動範圍後,佈線查緝到案;詢據賴姓竊嫌坦承不諱,且供稱係因出監無業,無生活經濟來源,才轉而犯下多件竊盜案,全案報請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公園派出所所長洪茂發表示,本案同仁受理案件後,當下就立即勘察現場任何可能跡證,第一時間立即調閱畫面查出竊嫌特徵、如何出現、如何離開及犯案過程畫面,並過濾路口監視器查出犯嫌犯案後,將其佈線查緝竊嫌到案;。員警以敏銳的觀察力及經驗法則判斷竊嫌行竊動機、逃逸路線及犯案後活動範圍,持續追踨竊嫌任何可能之跡象,終於在本市查獲賴姓竊嫌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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