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政隆/嘉義市報導〕針對國內詐騙案件進行分析,被害人多為利用網路購物平台購物後,接獲假冒商家或金融機構人員電話,稱被害人購物付費設定為分期付款,要求操作ATM轉帳進行取消設定或退款,進而遭到詐騙受害,警方發現有多筆詐騙款項在嘉義地區提領,經嘉義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二隊與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一大隊第三隊,偵查鎖定一名男子涉有重嫌。
嘉義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二隊隊長羅坤榮指出,據偵查發現,57年次的陳姓男子於今年農曆年前後即騎乘名下近20年的高齡摩托車,四處於嘉義地區金融機構提領大筆金額款項;經警方實施跟監後,發現該車手據點,鎖定該提款車手上游為51年次黃姓男子。
警方於24日上午見陳嫌進入金融機構後,由幹練女刑警喬裝顧客確認陳嫌提領款項得手後,在銀行門口將陳嫌當場逮捕,並於身上查扣剛提領的現金22萬元及人頭帳戶、印章等物,隨後前往黃嫌住處,查扣多本人頭帳戶、金融卡及印章。
警方逮捕陳嫌後,發現陳嫌身上隨身攜帶藥品,詢問其健康狀況,陳嫌表示自己在20年前一次的工安意外中,傷及胃臟及脾臟,從此身體孱弱,需長期服用藥物;另黃嫌也是長年有高血壓症狀,需定期服藥控制病情;相對於往年詐騙集團年輕的提款車手,開名車、住豪宅、上網炫富等情節,警方此次查獲之車手集團可謂高齡、體弱又克難!
警方查扣現金22萬元,其中20萬元係苗栗縣民眾遭詐騙匯入之款項,在警方聯繫該民眾前往報案時,該民眾仍不知已遭到詐騙,並告知警方該20萬元匯款係投資之用,稱是網路認識的不知名網友慫恿投資娛樂事業;經由警方不斷解釋後,才願意相信自己遭到詐騙。
羅坤榮隊長表示,陳姓與黃姓嫌犯見警方蒐證齊全,對於提領詐騙款項坦承不諱,全案依詐欺罪嫌將陳嫌等2人移送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同時也針對此案呼籲,ATM只有餘額查詢、提款及轉帳的功能,絕對沒有設定付費分期、取消、或驗證身分的功能,接獲不明來電要求操作匯款及保管現金,都是詐騙手法,可隨時撥打110或165查證,「錢要緊緊握手中、聽信他人轉眼空」,切勿將個人財產輕易匯款或交給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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