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政隆/嘉義市報導〕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保障國人於室內空間使用之健康,於100年11月23立法公告「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並於103年7月1日施行;而商場、百貨、市立圖書館等是民眾出入頻繁之場所,除了室內溫度適宜性外,室內空氣品質的良窳更影響使用者之健康,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為了守護民眾的健康,已逐年加強嘉義市各大重要場所室內空氣品質狀況稽查作業,讓民眾使用場所室內空間時更有保障。
嘉義市環保局污染防治科科長孫意惇指出,本年度巡檢轄內100處場所狀況,各單位皆致力於提升室內空氣品質作業,其中更以好市多嘉義店室內空氣品質狀況良好;該場所主動積極配合該局進行室內空氣品質的稽巡查作業,其室內空氣品質數值皆合於法規標準,且該場所亦建立維護管理計畫書以維持良好的室內空氣品質。
孫意惇強調,為了因應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施行,該場所已於入口處設置二氧化碳監測儀,隨時確認室內空氣品質狀況,如發現二氧化碳監測值升高至警告值時,即由室內排氣設備進行對流交換並引入室外新鮮空氣,且空調系統及空調管線皆定期委託廠商進行維護。賣場內亦設置室內空氣循環系統並控溫在攝氏26度以上,既能讓民眾感覺舒適又能達到節能的效果。
環境保護局局長林建宏表示,目前已將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列為重點工作,未來將與室內空氣品質維護良好之場所共同建立推行示範優良場所,以提供更多場所學習觀摩,爾後也將持續稽查一般公共場所如百貨公司、醫療機構、營業賣場、展覽室及社會福利機構等以加強管控室內空氣品質,提供市民健康、安全、舒適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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