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蔚龍/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北興派出所接獲報案,一家餐廳內海鮮食材遭竊,經警方調閱監視器查出係陳姓嫌犯所為,在陳嫌返家之時將其逮捕,全案依竊盗罪嫌移請偵辦。
被害餐廳向警方報稱所準備料理之處女蟳及吻仔魚等海鮮食材遭竊,警員王文智及蔡文展調閱店內監視器,發現1名男子趁商家備貨忙碌之時,將擺放廚房旁料理海鮮食材竊走騎乘機車離開,經調閱路口監視器查出車主為1名陳姓慣竊,警方即在陳嫌出入之處所盤查,終在陳嫌返家路上將犯嫌逮捕,陳嫌到案時起初否認竊行,警方提示監視器畫面後,陳嫌驚訝本身竊取食材均被清晰錄下,始坦承罪行,陳嫌表示因自己喜食海鮮,但收入不穩定,無法購買海鮮食用,才趁商家不注意竊取海鮮,帶返家烹煮食用,滿足口腹之慾,所竊取海鮮食材均已吃下肚,全案將陳嫌依涉嫌竊盗罪嫌移請偵辦。。
北興派出所所長許峻耀表示,竊盜不法行為,於法不容,警方經由多處監視器,掌握破案先機;現在多數民眾家中多有設置監視器,保護自身財安全,且社會治安防衛能力提昇,不法之徒不能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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