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於副駕駛座腳踏墊查獲之改造槍械。
〔記者郭政隆/嘉義市報導〕嘉義市長榮派出所巡佐許振坤、警員蘇柏源日前於執行勤務時,在民權路與民生北路口發現1部逆向行駛自小客車,經員警攔查後發現黃姓駕駛人神色緊張且言詞閃爍,員警細心研判車內可能有違禁物品,進而當場查獲副駕駛座腳踏墊有改造短式霰彈槍1把、改造手槍半成品1把及制式霰彈子彈1顆,全案依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黃嫌移送偵辦。
長榮派出所所長蕭元信表示,該所巡佐許振坤、警員蘇柏源執行勤務時,在民權路與民生北路口發現1部自小客車逆向行駛,員警隨即攔停該車,經查駕駛人黃姓係擔任私人所經營之計程車,即俗稱之白牌計程車。
蕭元信所長指出,該所員警於盤查時,黃姓駕駛人言詞緊張、眼神閃爍,並不斷遠離自身所駕駛之車輛,員警直覺車內可能放有違禁物品,即請黃姓駕駛陪同檢視其內,員警於此時在副駕駛座腳踏板上發現有1只塑膠盒,黃姓駕駛神情緊張稱該塑膠盒是乘客遺留下來,不知盒內放置何種東西,員警打開塑膠盒當場查獲改造短式霰彈槍1把、改造手槍半成品1把及制式霰彈子彈1顆。
黃嫌辯稱塑膠盒為乘客所遺留,員警通知乘客到案說明,佐以行車紀錄器及監視器相關資料,發現該塑膠盒並非乘客所有,顯係黃嫌卸責之詞,全案依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黃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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