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劉蔚龍/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長竹派出所警員王浩倫及許文俐於106年02月23日18-20時執行巡邏勤務,接獲報案稱有民眾需要警方協助,警方到達現場發現婦人一直喃喃自語說我女兒被不明人士載走,並哭著請警方幫忙。
警員王浩倫及許文俐於106年02月23日執行18-20巡邏勤務時,接獲名眾報案稱,有民眾需要警方協助,警方獲報後立即趕往現場,見一名婦人喃喃自語,口中不斷說我女兒被不明人士載走了,警方上前關心時,該名婦人還哭著請警方幫忙找女兒,警方見該名婦人情緒激動便先安撫情緒,待情緒平穩後警方詢問年籍資料,均表示不知道,只知道女兒的名字,警方詢問附近鄰居後只知其住在附近,而該名婦人向警方表示住在有電梯的地方。
警方憑藉婦人零碎資料,便想到附近有社區大樓,立即載該婦人到該社區詢問管理員後,才知該名婦人有失智情形,因天氣寒冷且向警方表示不知有無家屬在家,警方便陪同返家,家屬見到警方將婦人帶回家中後終於放下心中的大石,特別感謝警方的義舉,更肯定警方為民服務的精神,警方也告知婦人你女兒去上班,不用擔心,並請婦人女兒打通電話報平安。警方也特別向家屬叮嚀隨時注意婦人動態,盡量避免獨自外出。
長竹所所長王志有表示,警察除了維護社會治安及交通外,更應主動負起關懷責任,當人民或危險或需要救助時,都必須義不容辭的伸出援手,做一位稱職的人民保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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