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問題已深切影響民眾生命及身體財產安全。 |
(記者郭政隆/嘉市報導)嘉義市警方統計,98年道路交通事故A1類死亡23人,與97年相較增加8人,而99年1至6月死亡11人,與98年同期相較增加1人。分析98年發生A1類交通事故死亡23人及99年1至6月死亡11人之肇事原因,依發生件數比率依序為:酒後駕車失控、未注意車前狀況、違反號誌管制、未依規定讓車、未保持行車安距、超速失控及開車門未注意後方來車等原因。因酒後駕車肇事致人於死計有13件,居肇因之首,另因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或未戴好安全帽致頭部受重創者死亡占21人;就死者年齡分析,65歲以上老人占14人,為避免辨識能力較薄弱或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發生交通事故,希望市民朋友切勿讓家中65歲以上老人單獨駕駛汽、機車、腳踏車或電動代步車外出,外出時,應穿著鮮豔光亮衣服、配戴反光手環,以免發生危險。
另依據最近5年全國每萬輛機動車輛肇事率統計,嘉義市之肇事率均居高不下,尤其97及98年連續2年之肇事率均居全國各縣市之首,顯見交通事故問題已深切影響市民生命及身體財產安全。究其因係該市為雲嘉政經及商業中心,平日即有大量汽機車進出,加上市民擁有汽機車比例甚高及民眾守法觀念仍嫌不足等原因。街頭交通事故時有發生,除肇致民眾傷亡,並造成不少家庭破碎。鑑於過去警方取締交通違規均採勸導及告發並重(從嘉市警方統計98年交通違規勸導46433件及99年1至6月勸導16340件,便可了解警方之用心),雖仍具相當成效,惟仍有甚多民眾心存僥倖,抱持偶而違規不會被取締或只要拜託懇求,可能警察即會改以勸導不會告發之心態,造成違規行為經常舉目可見,亦常因此貪圖一時之方便,反而造成永久的遺憾與傷害,例如今年3月間有1位李姓男子於世賢路2段涉嫌酒駕撞傷1老翁肇事逃逸案,經核對電腦資料之前曾遭警方交通違規勸導2次紀錄,未料後來竟釀成慘劇,令人不甚唏噓。
嘉義市警察局表示,為確保交安,減少交通事故及傷亡,將於
99年8月1日起,加強交通執法工作,對於輕微違規案件雖仍會採取勸誡,但會加強執法比重,針對上述造成交通事故肇因之違規項目將全面加強執法取締,如「酒後駕車」、「闖紅燈」、「嚴重超速」、「逆向行駛」、「左轉彎未依規定」及「未戴安全帽」等違規行為,民眾若有違規,警方將嚴正依法取締告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