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政隆/嘉義市報導〕吸毒不但是危害身心,所浪費的金錢更是難予計數,而警方為防杜毒品之侵蝕,更是要求所屬各所隊落實各項攻勢勤務打擊非法;在日前夜裡,嘉義市興安派出所員警於在吳鳳南路段執行巡邏勤務時,因一名女子停車購物經警方盤查時眼神閃爍,過程中眼尖的警方發現車旁有毒品吸食器,意外查獲林姓女子涉嫌持有一級毒品海洛因1.68公克,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興安派出所所長林義朗指出,日前他與該所警員許捷斐執行巡邏勤務,行經吳鳳南路段時,見一王姓女子駕駛白色自小客車,沿路不時放慢速度,張頭察看左右,最後違規停車向路旁的商家購物,警方上前詢問有無需要幫忙之處並勸導勿違規停車,女子表示臨時要找尋店家購物,又對此處路況不熟,所以才放慢速度行駛,並在警方查詢過程中,意外發現女子駕駛座旁凹槽,放有不明物體,警方原以為是打火機,仔細一看才發現打火機旁,竟還放有疑似毒品吸食器之物品,警方請女子下車,確認該物品確實是用來吸食毒品之玻璃球吸食器。
該72年次王姓女子得知無法狡辯,只好向警方坦承自己有吸食毒品之習慣,時常因而精神不濟,另交付出包包內藏放之海洛因毛重1.68公克,女子表示一時精神不濟,也忘記收起自己車上之吸食器,雖然女子懊悔不已,全案仍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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