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政隆/嘉義市報導〕嘉義市一名陳姓被害人向竹園派出所報案指稱,其智慧型手機於網咖遭人竊取,警方到場後盤查店內有嫌疑之邱、汪姓等二名男子,此時邱姓男子突向警方坦承手機他為所竊取,由於員警亦覺汪姓男子亦可能係涉嫌人,於是請二人一同返回派出所調查,警方於調查後發覑,汪男係竊盗之共犯,全案將二人依涉嫌竊盜罪移請偵辦。
竹園派出所所長王志有指出,陳姓被害人於案發當日至網咖上網,並將智慧型手機置放在桌上,當去洗手間再返回座位時,即發現其手機已遭人竊取,陳姓被害人乃立即向該所報案;警方到場盤查店內客人,其中邱姓男子坦承竊取被害人手機,但警方調閱店內監視器查出竊取手機非邱男,而是其在場汪姓友人,邱男僅是負責把風,而邱男事後亦向警方供稱,其汪姓友人因先前騎車”犛田”(摔傷),致受傷而行動不便,邱姓男子而心生同情,所以才情義相挺汪姓友人,原本認為是神不知鬼不覺,但殊不知員警會重複過濾監視器來還原整個案情,使其無所遁形,汪嫌也感嘆因一時貪念而吃上官司,實在是得不償失。。
王志有所長也針對此案強調,防制竊盜是警察責無旁貸的職責,警方對於所發生之任何大小案件一定會積極偵辦,呼籲奉勸貪圖一時方便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而隨意竊取他人財物,以免誤觸法網,悔不當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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