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政隆/嘉義市報導〕嘉義市警二分局於近日接獲轄區學校通報,指稱有一先以電話去電佯稱係校內某主任、老師或職員等有公文包裹送達請警衛人員代收並先付款,被害人未先查證就收包裹代墊付款,事後查詢歹徒所報該校並無歹徒所稱之職員,經拆開包裹發現竟只是空牛皮紙袋信封後始知遭騙報警。
案經警二分局偵查隊發揮所隊合一精神與所轄新南及興安派出所組成專案小組深入追查偵辦,再經過濾分析犯罪手法及使用交通工具,即時掌握嫌犯行蹤,並在27日上午循線於嘉義市仁愛路一家機車出租行將欲再租車犯案之32歲、雲林縣人蘇嫌查捕到案,同時於當場起獲涉案之詐騙目標學校簿冊1本及已裝好之牛皮紙袋數個等證物。
警方偵查發現,該蘇嫌有毒品詐欺前科,因之前曾從事過校園營養午餐送餐工作,對學校的熟悉與應對相當熟悉,也了解與校方人員對話的口氣,在自我無法克制缺錢花用下,而犯下起詐欺案件,起初僅坦承犯下該案件,但在所隊合一功能發揮下,偵查隊刑事人員協同派出所員警合力偵辦,抽絲剝繭,蘇嫌無從狡辯,坦承自104年8月初起至被查獲止,於雲嘉嘉縣市犯案二十餘件,受騙金額總計新台幣3萬餘元,由於受騙金額每件約在2000~3000元不等,金額不大,因此多數被害人均自認倒楣未報案,警方調查後依詐欺罪嫌將蘇嫌移送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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