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政隆/嘉義市報導〕如果小孩有行為偏差不服管教的情形該怎麼辦?嘉義市一位母親因無力管教偏差行為的兒子,因此向興安派出所求助,並希望警方能兇一點,嚇嚇他兒子,讓兒子聽話些,興安派出所所長王志有表示警方無法代為管教,但因身為人父的他,感同身受民眾的難處,並以自身經驗分享給小弟弟,希望可以給予適當協助。
一位年輕媽媽於17日晚向興安派出所請求協助,表示自己的兒子目前就讀國小,因近來多次行為偏差不服管教,阿公甚至一度氣到要把孫子給趕出去,母親苦無其它解決方法,她知道兒子每次看到警察都有幾分敬畏,於是將兒子帶來派出所,希望警方能兇一點「嚇嚇他」讓兒子聽話些。
興安派出所所長王志有向該位母親解釋此種作法並不恰當,管教屬於家長的責任,公權力無法介入過多,且習慣性的以「權威」恐嚇小孩,可能造成小朋友心理陰影,可以改用獎勵、以身作則或說理方式教導。
王志有所長因也是身為人父,可以感同身受該位母親焦急的心情,於是將小弟弟帶入派出所,告訴小弟弟自己在與他年紀相仿時,也相當調皮搗蛋,時常惹得阿公生氣,但直到有天阿公過世沒辦法再跟他講話時,他覺得相當後悔不該讓關心自己的人傷心,小弟弟聽了眼淚直流低下頭直說對不起,所長王志有及警員吳致璇在旁拭淚安撫,並輕聲告訴他:「做錯事沒關係,但是要勇於認錯」。
王志有所長與吳致璇警員也為導正小弟弟對「警察伯伯」很可怕的刻板印象,帶其參觀警察的工作場所,小弟弟臨走前還跟所長道謝,母親看到兒子的改變非常驚訝,相當感謝所長王志有的協助,並表示自己回去會好好教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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