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員警將陳嫌壓制在地,逮捕並控制其手腳。
〔記者郭政隆/嘉義市報導〕酒後駕車害人害己,又可能造成他人與自身生命財產的嚴重損失,為大眾安全,警方雷厲風行,嚴格取締酒駕,並課以重罰,然而還是有心存僥倖的民眾,認為運氣沒那麼差不會發生意外或被警方查獲;日前嘉義市長竹派出所警員楊嘉哲、王浩倫即於林森東路精忠國小前,查獲酒駕又想逃逸的陳嫌,並以強制力將其帶回法辦。
長竹派出所警員楊嘉哲、王浩倫於30日下午在林森東路精忠國小前見一闖紅燈並疾駛於道路的機車,且駕駛及後座附載人均未戴安全帽,於是鳴笛示意停車將該部機車攔停,一攔停後隨即嗅出駕駛人渾身散發酒味,明顯為酒後騎乘機車,員警隨即對駕駛人實施酒測。
員警依程序實施呼氣酒測後,其酒測值顯示超出標準值且達0.45MG/L,明顯觸犯公共危險罪嫌,警方依程序要將陳姓犯嫌帶返所偵辦時,沒想到陳姓犯嫌此時口中念念有詞,隨即走向機車並發動機車引擎欲逃逸,並大聲咆哮說絕對不會配合回派出所。
現場楊嘉哲警員見狀,立刻將其鑰匙拔出,帶陳嫌遠離機車,這時陳嫌臉色大變,對楊姓員警大聲咆哮,並蠻力抵抗員警,在旁的王姓員警立刻上前控制其手腳,最後終於將陳嫌壓制在地執行逮捕,陳嫌口中不斷求饒喊痛,最後待支援警力前來,將陳嫌上銬並帶上警車,犯嫌面對警方的強力執法,最後仍只能乖乖配合法辦。
長竹派出所所長戴佑任表示,此件公共危險現行犯之程序皆依照規定,並現場錄音錄影,陳嫌情緒較為激動不配合警方執法,幸有賴於平時同仁皆訓練有素,能夠立即反應並控制住犯嫌,達到「三安」的要求:人犯、自身、案件安全。
|